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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场进一步严查 手机不开机也算作弊

来源:青岛晚报-- 2012-05-24 15:16:48 字号:TT

  记者在22日举行的高考考务工作会上了解到,根据今年的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今年我省对高考作弊的惩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其中,手机等通讯工具只要带进考场,不管是否开机、是否使用,一律算作弊;夹带了小抄进考场没看也算作弊。另外,往年高考判定雷同卷时一般将“同一科目同一考场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作为基本条件,但今年高考在判定雷同卷时首次不再限定同考场。

  手机不开机也算作弊

  以前

,如果将手机带进考场没有开机,或者只是用于看时间,只要不是为了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那么只认定为违纪,而不是认定为作弊。修改以后,认定手机等通讯设备作弊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也就是说,只要将手机带进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也不论是否为了获取答案,一经查实,均认定为作弊,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给予停考处理。根据新《办法》,考试作弊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雷同卷”不限同考场

  新《办法》对雷同卷的认定条件也放宽了。根据老《办法》,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新《办法》中,相应规定修改为 “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即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这一调整,是为了解决由于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出现答案雷同已经不限于同一考场的问题。具体如何认定答案雷同,由考试机构作出具体的程序性规定。

  公职人员作弊一律开除

  高考考务工作会上透露,对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参与作弊的问责,老《办法》只规定替考一种情形,由教育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新《办法》则规定在校学生或教师“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等三种违规行为,均要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由所在学校或单位追究相关责任,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记者 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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