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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死一对母女被判死刑 成功说服狱友替死

来源:检察日报-- 2012-05-24 07:42:30 字号:TT

    2010年3月19日,有群众在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公路旁树林中发现两具尸体。一具为30岁出头的成年女性,另一具为1岁女婴。警方接报后跨省缉拿凶犯,案发3个月后两名嫌疑人被押回海南。

    然而在2010年12月21日,案犯陈俊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后,提出上诉。二审时当庭称:“真凶”并非自己,而是个叫符边伟的云南人。二审法院终将陈俊谎言戳穿,符边伟原是被陈俊所劝替他顶罪。

二审维持原判。2011年11月14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陈俊执行死刑的命令,将陈俊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同案犯姬飞,于近日被投入海南省监狱接受改造。

    凶杀案疑窦丛生

    2010年3月19日上午11时许,东方市八所镇大坡田村路口树林中。案发现场令出现场的刑警们也感到心惊肉跳。林中一具女性尸体和一具女婴尸体,两具尸体伤痕多处,血肉模糊。一看便知凶手对死者是多么仇恨。

    经法医鉴定,两人死于5天前,刑侦警官认为,这很可能是一起仇杀案。

    警方立即将印有两名死者照片的协查通告发往全省。后来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得知:被害女子是广西人叫李素云,女孩是她与前夫生的;她后来的丈夫叫陈俊。经警方追查表明,陈俊就是杀害母女二人的嫌疑犯。另外凶杀现场勘查的结果表明,作案现场似乎并非一人所为,应该是两人共同作案。侦查结果表明,陈俊的同案犯是他的朋友姬飞。而此时陈俊、姬飞已失踪。

    寻踪觅迹拿凶犯

    事不宜迟,很快东方市警方很快将协查通告发往全国。

    陈俊是贵州人,几年前到八所镇某砖厂打工,由于种种原因,34岁的他一直没有成家。李素云与前夫分手后带着一岁的女儿生活,经陈俊的妹妹撮合,2010年1月他们一起生活了。两个月后李素云怀上了陈俊的孩子。李素云担心自己身边带着前夫的孩子,要是生下陈俊的孩子,关系难以相处。于是她偷偷到医院打掉了胎儿。陈俊对此十分气愤,但据家人反映,他当时没表现出要对李素云她们下狠手。

    可他最终却叫来他的朋友姬飞,二人联手将李素云母女俩杀死在树林中,而且潜逃了。这其中的缘由,当时警方也不清楚。

    警方发出追协查通告后,经过缜密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地。

    2010年6月22日晚,民警在云南昆明市一处废品收购站将陈俊成功抓获,随后在河北省承德市一处工地内将另一名嫌疑人姬飞抓获。

    随着审讯警方发现,这两个嫌疑人,都曾因犯盗窃、抢劫罪被判刑,在2006年先后刑满出狱。他们在服刑期间因是贵州老乡,互相认识。出狱后同来海南,交往甚密。

    罪证确凿难抵赖

    陈俊为什么最终要将李素云母女置于死地而后快呢?

    原来李素云堕胎后,两人吵了几天。后来陈俊心头气还是消了,生活慢慢又平静下来。直到有一天,李素云突然提出要离开陈俊回广西老家,这下彻底激怒了陈俊。

    2010年3月14日早上,陈俊看到李素云在收拾行李真的准备离开,产生了杀掉李素云和她女儿的念头,当天他联系了姬飞,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姬飞。

    姬飞立马表示同意,当晚9时许乘出租车来到东方市八所镇,按照陈俊的吩咐在海南西线高速公路口处等待。后来陈俊以送李素云和小孩走为借口,将母女二人带到大坡田村路口树林中,在姬飞协助下将母女二人杀害。

    此案由东方市警方侦结后,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并于2010年11月11日,向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0年12月21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俊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判处被告人姬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陈俊、姬飞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1万余元。

    游说狱友来顶罪

    陈俊一审被判死刑后,他只剩下了一个念头,不能死。他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了上诉。

    此时,任何一根救命稻草陈俊都不会放过。就在上诉后被投入监房的第二天,他结识了同一监仓的符边伟。

    陈俊对符边伟说,像你这样的盗窃案子会判十年刑,符边伟说,我患小儿麻痹症,判这么久肌肉就萎缩了,只能等死了。

    听到这,陈俊似乎看到了一线生机。他劝符边伟替他去死,而他答应可以照顾符边伟的父母。同时陈俊还把符边伟的事告诉了他的同案犯姬飞。

    符边伟后来向陈俊表示:我愿意替你死,如果你能照顾我的父母,我也就没遗憾了。陈俊跟符边伟说:“不要说替我死,而要说人就是你杀的。”陈俊还对符边伟说:“如果提审,就说我给过你3000块钱,3月13日,我们在八所碰面,我告诉你,我的女人打掉孩子要回老家。你说,大哥这种女人留着干吗,干脆把她杀掉算了。”陈俊还编排了杀人经过,让符边伟牢记在心。

    2011年4月22日,海南省高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陈俊上诉案,出乎人们意外的是,就在二审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期间,陈俊突然提出本案中直接持刀杀死李素云母女二人的是一个叫符边伟的人。

    对此,二审法院被迫休庭,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符边伟患小儿麻痹症,家境贫穷,父母年迈,因盗窃公司的乌龟,2011年4月14日被关进看守所与陈俊关押在同一监仓。

    有着十多年刑事审判经验的海南省高级法院3名承办法官,在听了陈俊、姬飞、符边伟的供述后,深感此案疑点重重。开庭时,自称是“凶手”的符边伟神态慌张,而陈俊对案件细节非常清楚,对答如流。在侦查、起诉及一审庭审中,陈俊从未提及有第三人参与作案,在二审开庭时突然提出符边伟也参与此案。

    最终,姬飞成为了该案的突破口。在二审中,姬飞否认有第三人参与作案。铁的事实面前,符边伟终于承认是陈俊教他做假口供的,但是仍然坚持:只要陈俊能照顾自己的父母,自己愿意替陈俊去死。

    海南省高级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该案不存在第三人参与作案,并驳回陈俊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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