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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发票被查两个月 中小企业怕查账放弃退税

来源:(null)-- 2012-12-02 11:26:34 字号:TT

  因一张涉及1000万元的发票没有到位,广州地税局的两位税管员在广州一家公司查了近5个月的账,直至近期才结束。这让当地很多中小企业的财务人员压力倍增。

  今年以来,受经济放缓及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广东省财政收入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明显。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994.34亿元,同比增长8.64%,仅高于2009年金融危机时的水平,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历史次低点,增幅也低于全国14.4%的平均水平。于是税务部门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税务监管日渐严厉。

  多余预缴税企业遭遇查账

  对于刚预缴申报完今年第三季度公司所得税款的广东一家建筑公司财务经理刘女士来说,能在每季度预缴申报税款时,多跟税务机关争取点,预缴时少申报一点税款就意味着年底在进行全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为公司多争取点利益。

  她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假如今年全年建筑工程应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是500万元,而税务局全年预征了600万元,那项目完工后合并纳税进行年终清缴,预征的多余税款公司基本上也“不敢”要回来,只能将多余税款转到下一年度。

  “你想要拿回来,也可以,走申诉流程吧。这申诉过程很复杂,往往让你得不偿失。”刘女士表示。而按规定多余税款可以划入来年抵扣,但这会占用公司资金,也会加重财务负担。

  “公司如果去税务机关申诉,税务机关会以公司少报利润等为由,跟公司慢慢查账,所有收入支出凭证都要拿出来,哪些不可以抵扣,哪些是假发票等,到这一步公司会很麻烦,”刘女士表示,况且建筑企业往往在多地开展项目,如果因为某个项目而动全盘的话是很不划算的事情。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想让税务局给你办退税,那不是自找麻烦嘛。”对于广州某创意策划公司的负责人张庆来说,今年确实在纳税申报方面比较“多事”,因为早在今年第二季度,每年例行的汇算清缴中,张庆遭遇到第一次查账。

  查账是因为张庆在今年5月份提交的汇算清缴报告中,出现了经营亏损。其公司在2011年上半年度有经营利润,而在下半年以及年底的经营中,出现严重亏损现象。

  于是在汇算清缴中,账面显示年度亏损,因此去年上半年缴纳的所得税,属于多缴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但张庆并没有申请退税,他依然受到了税务部门的查账,原因是下半年出现了亏损。

  记者了解到,特别是今年4月份,广东省收入仅增长7.4%,同比回落13.89个百分点。以往税收收入多次位列全国第一的广东省,今年上半年在各省市税收收入中仅位列第27位。

  但在广东省税务部门严格纳税征管下,今年下半年广东地方财政收入情况明显好转。

  10月份,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今年前三季度广东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显示,1~9月,广东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543.68亿元,同比增长11.05%,比上半年8.64%的同比增幅提高2.41个百分点。当记者致电广州市地税局办公室负责人询问此事时,该负责人表示暂时无法回复。

  一张发票引来“驻点查税”

  同为广州某集团旗下一家建筑公司的会计赵霖在今年年初从西安调到广州,这让他对广东省的查税力度感触颇深。

  今年上半年,赵霖在广州分公司见识了广州税务局的“驻点查税”,只因广州公司一张涉及1000万元的发票没有到位,广州地税局的两个税管员在该公司查了近5个月的账。

  “西安跟广州对比很明显,西安分公司在财务方面显得轻松得多,不仅从未有地方税务局人员驻扎查税,平时抽查也查不到我们,”赵霖表示。他认为工程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工程行业通常跨地区跨年度经营,工程的完工与项目的结算有时间差,且实际发生额与项目合同金额也不一定完全一致,因此应缴纳额确定的标准常有差异这属于正常现象。

  据记者了解,按往年正常情况下只要企业按时缴税,数额出入不大,除非有人举报,否则地方税务局是不会突击现场检查。就算检查,也不会细致到每张发票都验真伪,每份报表都看是否隐瞒利润,更不会一查就查数月之久。

  但这次在广州分公司的驻点查税中,广州地税局一页一页的查每个项目部送来的票据凭证,一直到近期才结束。

  “地税局员工上班比我们还准时,除了一台饮水机,什么都不要,午饭不在公司吃,直接叫外卖,”赵霖对税务人员的敬业颇为感慨。

  不仅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在个税方面广州也在严查。

  11月28日,按照税管员的通知,广州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王小姐到广州市地税局补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结果在偌大的广州地税局办公室里10多名税管员只有3位还在,而其他的税管员“都下企业去了”。

  所谓下企业,就是税管员前往企业进行涉税事项检查,通常往往只针对出现问题的企业。

  “公司成立3年多来,从来没有查过我们的员工个税。”王小姐说,她认为这一次地税局是“动了真格”。

  通常来讲,企业所聘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是由企业代缴的。不过也有一些员工在雇佣单位以外的企业获得劳动报酬时没有如实申报,而地税征管监控系统则能将这些金额清楚地查出。

  按照税收法规,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必须以其全部收入为基准来计算所得税。因此王小姐在收到补个税的通知时感到十分诧异,“没想到经过今年7月份的‘自查风暴’之后,现在还在查各种漏掉的税。”

  虚开发票查得最严

  为此记者采访了广州市财政局办公室的邓彪,他表示:年底的很多税务清查是正常的工作。

  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认为,地税部门上述税务征管的做法,从一个侧面表明,今年的征税压力比往年明显增加。

  “以往税务部门一般采取放水养鱼的做法,也就是当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只要税收增长任务达标,一些企业出现财务上的不规范或者打擦边球避税的方式,都不会抠得太紧。但一旦税收收入出现下滑,就会把网收紧一些。”林江表示。

  除了广东,今年这种查税情况似乎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在上演。

  悄然进行的“查税风暴”在大型国企中,似乎没有掀起多大的波澜。湖南一大型国企的会计李女士告诉记者,“国家对国有大型企业的税收审查一直比较严格,所以它们偷税漏税的情况相对较少”。但是今年整体经济形势严峻,国企的效益普遍受到影响,她表示:“企业下面的分厂原来1000人干活,现在只要200人就行,因为基本无事可做”。

  往年大型国企都是各个地方税务部门完成税收任务的保障,现在国企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导致税收急剧减少,地方税务只能将矛头直指中小企业。

  目前,税务部门对于中小企业的收入和成本的核查比较严,主要是核查发票来源是否真实,以及虚开发票的情况。比如只买了500万元货物,但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开了1000万元的票。于是税务部门就找到材料供应商,查他们的实际账目,一旦查到虚开发票,就对企业进行罚款。

  在记者的调查中,一位经营者年收入约300万元,进行设备维修的小企业会计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在做账的时候显得格外小心谨慎。

  以往一些中小微企业会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形式,将企业成本抬高,以压缩利润空间进行避税。但是近来这种行为的可行性变小了,“企业上游的材料供应商们风声鹤唳,账目虚开的情况比较严重,很多供应商受到了查处”,他说。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施正文教授认为,如今企业经营困难,为了完成税收增长任务而进行更严厉的税务操作,显然是不合适的。解决这个问题,短期看有关部门要进行自查,违法征税则应该纠正。长期来说,政府应考虑将税收的预算增长随着GDP增速放缓。

  “当下的财政体制是应该调整了,关键是要让地方有财权。现在地方财政困难,中央能不能加大转移支付呢?说到底,有关税收制度的问题应该着手改革了。”施正文表示。

  曹璇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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