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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网友从无高温津贴 为保饭碗选择沉默

来源:大众网-- 2012-08-20 13:41:12 字号:TT

    说法

    补贴应发4个月不发可以维权

    山东劳谦律师事务所何德宝律师表示,关于高温津贴,青岛市目前执行的是2006年7月份下发的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以及2011年7月份下发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何德宝表示,对于高温补贴很多人存在两个误区:一是4个月和2个月的问题。《通知》下发日期是2006年的7月份,因此通知中

有“可只发8、9月两个月的防暑降温费”这一句,之后每年均应该发放4个月,而不是2个月。

    二是《通知》并未规定需要超过多少摄氏度才能发放降温费,《办法》只规定了高温天气的概念没有规定高温作业的概念,理解为超过35摄氏度才发放费用也是不对的。两个文件结合起来,则夏季至少应该发放4个月的费用,每月120元、80元的标准是最低的,效益好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何律师说,劳动者如果没有得到劳动单位的夏季补贴,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一个是申请劳动仲裁,一个是通过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由相关机构查处。(记者 刘雪莲 见习记者 郭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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