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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路段禁售烟花爆竹 涉及重要场所及旅游风景区

来源:青岛早报-- 2012-12-26 05:35:37 字号:TT

  记者昨从我市安监部门获悉,我市烟花爆竹禁售路段划定,涉及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近百条道路,包括重要场所和旅游风景区。市民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应严格遵守燃放时间规定。

  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若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将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王磊江)

烟花爆竹禁售路段

市南区

禁售区域(重要场所和旅游风景区):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

禁售路段(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中山路、香港中路、延安三路、山东路、闽江路、闽江二路、云霄路、漳州二路、南京路、南京路与福州路间江西路路段、宁夏路以南福州路路段、燕儿岛路与泰州路间宁夏路路段、南京路以西延吉路路段。

市北区 市北区特色街(昌乐路文化街、沈阳路电子街、北仲路体育街、台东三路步行街、利津路文具街、登州路啤酒街、婚纱街、德国风情街、世界旅舍、红酒房)、福州北路、宁安路 (伊春路至合肥路)、延吉路、伊春路、黑龙江南路(原308国道)、山东路、长春路、镇江路、镇江北路、镇宁立交桥周边路段、东西快速路、寿光路、宁海路、威海路(长春路至登州路段)、台东一路、台东六路、大名路、台东八路、辽宁路、乐陵路、胶州路、市场一路、热河路、无棣二路、临沂路、延安一路、莱芜二路、菜市二路、姜沟路、市场三路、芙蓉山路、芙蓉路、丰盛路、万寿路、劲松四路埠西村市场路段。嘉禾路和1路公交车总站、7路公交车总站宣化路周边50米范围;农贸市场、商场、人员密集场所、绿化带等周边。

李沧区

李村河两侧、滨河路全路段、京口路自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向东至夏庄路、书院路从北方国贸至五星电器路段及南至滨河路区域内、大型广场及周边;在集贸市场、车站、学校、银行、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场所一百米内禁止设立零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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