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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重庆警方击毙“周克华”为长沙便衣警察

来源:红网-- 2012-08-20 15:51:46 字号:TT

周克华被击毙现场。

  ①周克华被击毙现场。

  ②警方通缉令中发布的侧面像。

  ③警方在现场清理周克华所持枪械等物品。图/新华社

  ④周克华被击毙现场。

  昨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在其官方微博上称:悍匪周克华已被击毙毫无疑问,警方正搜索他曾经的藏身之地。

  8月14日,公安部、重庆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周克华遭警方击毙。由于警方并未公布死者的正面照,有网友经过“分

析”现场照片后发帖称死亡者并非周克华,而是一名便衣民警。与此同时,也有网友针锋相对提出自己的意见,证明死者就是周克华。本报记者向佳明周喜丰报道

  疑问 死者不像周克华

  有网友经过“分析”后发帖称,死者并非周克华,而是一名便衣民警。照片显示,死者穿着浅色短袖衬衣、深色正装裤、深色皮鞋,身上挎着黑色腰包,这与旁边疑似便衣民警的装束非常类似(见图④)。有网友进一步称,旁边四位疑似便衣民警的表情非常奇怪,“全没有击中罪犯的惊喜,而是一脸茫然,好像在质问对方:你们怎么把我的人打死了?”

  也有网友认为,从照片上看,死者身高在1.75米左右,年龄在28~32岁左右,打扮斯文,与先前报道的周克华中年乡野村夫形象出入很大。同时,紧身上衣的装扮不符合周克华的穿衣习惯,因为周在前几次出现的图片中都是穿长宽肥的衣服。

  还有网友截取了通缉令上的照片,和死亡现场照片进行对比,对照片进行一些技术上的分析。网友称,以鼻子为中心,向上沿额头划线,向下沿下颚划线,2线的夹角应一致;以鼻子为中心,到眼睛距离,和到下颚距离比例应该一致。不过从两张照片看,标准照片与现场照片差别很大。另外,现场照片中的死者几乎是无脖子,标准照片中的周克华脖子长。同时,两张照片中的耳朵形状、大小也有明显差别。(见图①、②)

  此外,现场发现的眼镜、手机以及疑似带有警徽的钱包也让网友怀疑死者身份。(见图③)

  反驳 网友拿标准照左脸对比现场照右脸

  也有网友对这些质疑予以驳斥。关于现场找到的眼镜,有网友称,警方最早掌握的周克华相貌特征中的一项,就是他喜欢戴眼镜,警方早期公布的通缉令上,周克华的模拟画像就戴了一副墨镜。

  关于带警徽的钱包,有网友称,公安机关从来没有给民警配发过印有警徽的钱包,同时如果死者是便衣民警,他是巴不得身上没有一点警方标志的,“带一个印有警徽的钱包在身上,就像007头上顶着一个‘军情六处’的牌子去执行任务一样。”将现场图放大后,网友发现,死者钱包上的图案与卡通人物“忍者神龟”极为相似。(见图③)

  在驳斥一方的声音中,最具说服力的是一位自称从事过法检工作的网友“法医秦明”,他在果壳网上对死者的现场照和周克华的标准照进行了一系列人像鉴别,认为死者系周克华。

  “法医秦明”表示,在网上找到的周克华标准照只有左侧脸照,因此他怀疑网友将此翻转得到“右侧脸照”,然后拿周克华的左耳与死者右耳比较。(见图①、②)

  同时,“法医秦明”对死者的耳朵形状不同进行了驳斥:周克华耳廓和头颅的夹角比大多数人要小,死者也是;周克华耳屏很小,耳屏中央有微小突起,死者也是;周克华耳垂不大、较薄,走形方向与轮廓完全一致,死者也是。“法医秦明”提醒,不要单看耳朵,要看整体头部,“一张是直拍照片,一张是斜向45度角甚至更小角度拍摄的照片。两个不同的角度去拍一个立体空间,当然是不一样的。”

  除此以外,“法医秦明”列举了死者系周克华的几点理由:死者与周克华均鼻翼圆钝、稍外张,鼻梁直、无弧度,上唇较薄、突出状,口角下垂,下垂角处上唇突出于下唇之外,颧骨、面颊较平,靠近嘴角处略突起等。

  警方微博回应

  警方:质疑纯属误解与造谣

  8月14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伟通报,经过DNA比对,确认死者就是周克华。

  昨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在其官方微博“重庆网警”上再次重申:“目前,重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正在组织民警,深入排查、搜查周克华曾经的藏身之地。对于网上质疑周克华未被击毙的信息纯属误解与造谣,悍匪周克华已被击毙毫无疑问。”

  随后,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官方微博也转发了这条微博,并评论说:“击毙的周克华DNA和指纹都已经比对准确无误,质疑周克华未被击毙有些滑稽和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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