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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启用新版电费单 供电公司详解各项

来源:青岛晚报-- 2012-08-19 13:41:00 字号:TT

阶梯电价启用新版电费单

  7月1日至今我市阶梯电价新政实施已经一个半月了,近日不少市民收到了新阶梯电价实施后首张电费单。拿到内容更加复杂的新版电费单,有的市民称看不明白,昨天,记者请山东电力彩虹热线的工作人员详细解读新版电费单。

  电费单“一项变五项”

  8月11日,市民刘先生到银行网点缴电费后拿到新版发票时有点看不明白。 “以前就有一项‘城镇居民生活用电’,这次变成了五项明细。 ”记者看到,与旧版本不同,

新版发票联打印得满满当当,“项目名称”类别中分成了城镇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本年累计抄见电量共计五类。刘先生家的电表在 “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项目中,数量显示“315”,“第一档”项目中,数量显示“326”。而本年累计抄见电量显示“326KWH”。

  对刘先生的困惑,山东电力彩虹热线95598工作人员向记者作了这样的解读:由于电费是双月缴纳,而阶梯电价的实行日期是7月1日,因此,本月电费发票明细显示的是电费计量的两种计算方法。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项目显示的是6月份用电量,而后面的四项则是7月份阶梯电价的计量明细。简单地说,刘先生家6月份用电量是315度,7月份用电量是326度。

  至于7月用电326度却按第一档收费疑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阶梯电价考虑到不同季节用电量有差异的实际情况,以年为单位对家庭用电量进行分档结算。具体实施方法是,当前每两月一次的抄表并结算电费方式不变,当家庭累计电量超出阶梯电量年度分档基数临界点,即2520度、4800度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今年7月至12月的用电量则按照年度额度的一半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刘先生在10月份缴费时,累计用电量超过1260度,则超过的部分将按照第二档标准执行。

  超过全年额户“升档”

  昨天,记者在福林花园一幢6层住宅楼做了一个小调查,全楼18户居民中,7月份用电量超过210度的共有8户,最高的一户用电量为347度,最低的一户用电量为58度。在这座居民楼中,有两户为房屋出租户,其用电量分别为149度和271度。 “这两个月天气特别热,有的时候空调是整晚地开着,电费当然很高。”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上个月的用电量达到了347度。“没有阶梯电价的时候,没感觉自己用电量偏高,可一分出三档后,立马觉得自己该节约点了。 ”张女士告诉记者。

  彩虹热线工作人员提醒说,阶梯电价第一档和第三档的电价差额高达0.3元。居民应对自己的家庭用电情况提前估算,根据每月抄表情况合理安排用电量。(记者 刘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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