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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确定九种大病救命药材 患者可享七成救助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7-28 07:59:43 字号:TT

  我市确定8种特殊药品和1种特殊医疗材料纳入特药、特材救助,每年将投入3亿元用于全市大病医疗救助。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供货商,每年可节省费用一千余万元,使用这些特药、特材的患者,可享受70%的救助式报销,部分患者还能享受免费用药。

  特种药品,因为其不可代替性,一直以来被大病、罕见病患者称为“救命药”,但又因为其价格高、不纳入报销,让许多患者因病致贫,

甚至放弃治疗。昨日下午,我市举行特药特材签约仪式,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与九家医药公司签约,并将8种特药、1种特材纳入我市大病救助范围。

  据悉,纳入大病救助范围的8种特药分别是施达康(治疗白血病)、凯美纳(治疗肺癌)、索坦(治疗肝癌肾癌)、赫赛汀(治疗乳腺癌)、科望(治疗BH4缺乏症)、全可利(治疗肺动脉高压)、索马杜林(治疗肢端肥大症)、倍泰龙(治疗多发性硬化),此外还确定了特殊医疗用材DBS刺激器(治疗脑血管病)的供货厂家。

  根据协议约定,九家合作公司将配合青岛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就这些特药、特材品种提供国内最优惠经济待遇,每年可为我市节省救助基金支出费用至少一千万元。另外,我市从这些合作方还取得了很多具体的服务承诺与合作项目支持,如无偿帮助我市建立一所脑深部电刺激治疗中心、无偿向低保家庭参保患者提供免费用药、无偿帮助部分社区开展一些新型医疗服务项目等。

  “这对背负着沉重医药负担的患者家属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大病救助政策上来讲,特病和特材救助的救助比例都是70%,不论总费用花了多少钱,特殊药品和特殊医疗材料的花费上,患者只需承担 30%。此外,我市还建立了责任医师制度,首批确定了82名专家定向为特殊疾病患者服务,保障医疗救治水平。

    据悉,特药特材纳入医保报销,是青岛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特药特材救助制度本身具有国内首创性。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市将不断完善特药特材救助业务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今年8月实现特药、特材救助经办业务的正常运行,尽快让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享受到特药、特材救助待遇与各种相关的服务保障。

    纳入大病救助范围的

    特药特材

    施达康:治疗白血病凯美纳:治疗肺癌索坦:治疗肝癌肾癌赫赛汀:治疗乳腺癌科望:治疗BH4缺乏症全可利:治疗肺动脉高压索马杜林:治疗肢端肥大症倍泰龙:治疗多发性硬化DBS刺激器:治疗脑血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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