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今年1月至4月,全省各选举单位陆续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省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近日,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已全面完成,请您谈谈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答:省第十次党代会是我省在
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肩负着反映广大党员群众意见要求、讨论决定全省重大决策、宣传贯彻大会精神的重任,肩负着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重托。选出高素质的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是完成好大会各项任务的基础和前提,是把大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
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产生的过程,是发扬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是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有利契机,也是坚持正确导向、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从基层党支部开始,自下而上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推荐提名,进一步拓宽了党内民主渠道,尊重和保障了党员主体作用,提高了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主动性。同时,也对广大党员进行了一次生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民主集中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民主素质,有力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先进性、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问:省第十次党代会共有多少代表名额?代表选举单位是如何划分的?代表名额是如何分配的?
答: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920名。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全省共划分23个选举单位。17市、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省军区、武警山东省总队分别作为一个选举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齐鲁石化公司、济南铁路局等3个中央驻鲁单位作为一个选举单位。
代表名额分配主要按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确定,适当考虑前几次省党代会代表名额数等因素。省委共分配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917名。截至4月20日,23个选举单位出席省第十次党代会的917名代表已全部选举产生。代表资格在省委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届时由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确认。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的产生过程。
答: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从去年11月底开始,到今年4月顺利结束,主要经过了5个步骤。
一是推荐提名。这是代表选举工作的起始环节,推荐提名从基层党支部开始,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层层上报推荐人选。各级党组织上报的推荐人选,都经过了基层党组织、党员推荐提名,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上报前进一步征求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意见。
二是组织考察。各选举单位按照代表条件,对人选进行了认真考察。实行差额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代表人选的意见。
三是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公示。根据代表条件、考察情况和省委分配的代表名额、结构要求等,各选举单位党委(工委)研究提出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选举单位范围内进行了不少于5天的公示。
四是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全委会或党委、工委(扩大)会议,投票确定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五是选举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问:请您介绍一下在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中,围绕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参与率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省委要求,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各级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拓宽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切实保证和提高党组织、党员参与率。
一是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选举单位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把推荐提名工作的部署要求传达到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了30万份《宣传提纲》,发放到全省每个基层党支部。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做好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积极主动地参与推荐提名工作。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各级党组织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拓宽联系渠道,改进推荐提名方式,针对流动党组织、临时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电话、传真、网络联系和上门通报情况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组织他们参与推荐提名工作。全省共有28万多个基层党组织、620多万名党员参加推荐提名。
三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党员意志。党组织遴选上报推荐人选时,坚持集中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同意,没有经过下一级党组织推荐提名的,不作为推荐人选上报。基层党支部共推荐人选26514名,基层党委遴选推荐人选8445名。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推荐提名、人选考察、公示的内容和形式,使党员群众更充分地获得相关信息,更深入地了解代表人选,更顺畅地反映意见建议。
问: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承担着重要责任,请您谈谈在保证政治先进性方面是如何把握的?
答:按照党章规定和有关要求,省委强调,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品德作风、优秀的工作业绩、较强的履行代表职责能力。
在代表人选产生过程中,各级党组织严格审查把关,把确保人选质量贯穿于推荐提名、组织考察、人选确定等各个环节,保证了代表人选政治先进性。推荐提名时,注意引导党员把集中性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党员推荐为代表人选。考察过程中,坚持把德的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认真了解代表人选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情况,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机关的意见。初步人选确定前,统一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人选,还有针对性地听取了国土、环保、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等行政执法、行业监管部门的意见。确定预备人选前,各市都专门召开情况通报会,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并听取意见。通过这些措施,对代表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议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对比遴选,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党员选举为代表。
问:请您谈谈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在保证党员代表性方面是如何把握的,构成比例如何?
答:省委要求,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特别强调要实现“两增两减,一提高”。“两增两减”,即各市出席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比上次党代会增加2个百分点,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比上次党代会减少2个百分点;其他选举单位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比例比上次党代会适当增加,党员领导干部比例比上次党代会相应有所减少。“一提高”,就是较大幅度提高代表中的工人党员比例,工人代表所占比例提高到4%以上。同时,对代表中的农民党员、专业技术人员党员、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所占比例提出要求。
在代表选举工作中,各选举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比例。当选的917名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占63.5%,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占33.7%,解放军、武警占2.8%;女党员200名,占21.8%;工人党员49名,占5.3%,农民党员32名,占3.5%;少数民族党员占有一定比例。代表涵盖了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村等各个层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