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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八项建议治理雾霾:非公交车辆应限行

来源:齐鲁晚报-- 2013-02-21 13:05:33 字号:TT

    本报2月20日讯 雾霾天气袭城,该如何应对?日前,青岛市科协提出了青岛大气质量标准高于国标、增设小型地面空气质量检测点、非公交车辆限行等八项治理措施。建议已上报至市委、市政府。

    今年1月,雾霾连续多日笼罩岛城,部分区域空气重度污染。专业人士介绍,PM2.5是当前影响青岛空气质量的罪魁祸首,污染物主要来自燃煤、机动车排气污染和扬尘等。

    为治理雾霾等严重空气污染,日前,青岛市科协、市科技情报学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关于治理雾霾等严重空气污染的建议》,在对雾霾及其主要污染源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借鉴英、法等国以及国内部分城市治理大气污染经验,专家从立法、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管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治理雾霾天气的八项措施。

    专家指出,青岛市应尽快修订《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青岛市空气质量指标》、《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做到有法可依,鉴于青岛市是海滨旅游度假城市的实际,青岛市的大气质量标准应该高于国家出台的标准。

    专家建议,增设小型地面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高度在10米以内的空气污染物,同时装备流动监测设备,从而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公共媒体根据空气质量情况给市民提供出行、锻炼方面的建议;在雾霾重度污染天气发生时,应实施限制公车出行、污染企业停工、大型堆场洒水抑尘、重污染区域非公交车辆限行、建筑工地停工等应急措施;还应与日照、潍坊等周边城市及县(市)联合治理大气污染。

    同时,应该调整能源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

    目前,这八项建议已上报至青岛市委、市政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召集政府部门、企业、专家等方面听取意见,借鉴国内外好经验好做法,提出最佳方案措施,该立法立法,该立规立规,取得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明显成果。

    专家治雾霾 八条金点子

    ◎尽快修订《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青岛市空气质量指标》、《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大气质量标准应该高于国家标准。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增设小型地面空气质量检测点,同时装备流动监测设备。

    ◎建立快捷高效的公共媒体空气质量高效发布体系和预警机制,向市民提供空气质量信息和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为市民提供出行、锻炼方面的行为建议。

    ◎出台应急措施,应对雾霾等重度空气污染。如,在雾霾重度污染天气发生时,实施限制公车出行,污染企业停工,大型堆场洒水抑尘,重污染区域非公交车辆限行,建筑工地停工等应急措施。

    ◎建立多城大气污染治理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采取统一的标准和行动,同时,还应与日照、潍坊等周边城市及县(市)协商、联动,共同采取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改善能源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推广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站、集中式沼气系统等先进能源技术、节能技术,减少广大农村地区对煤炭、薪柴等高大气污染能源的使用,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加强对扬尘的治理。

    ◎建立空气污染治理考核体系,建立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新闻媒体、市民多方参与的监督监管体系,减排有功,污染处罚,举报有奖,形成全社会参与空气污染治理的局面。(记者 程凌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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