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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强制执行时遭恐吓 老赖戴着手铐还拨打110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1-22 05:10:49 字号:TT

戴着手铐还拨打110

戴着手铐还拨打110

    2008年,女大学生小王乘坐依维柯回黄岛老家,依维柯撞上了一辆大货车,小王等10多人受伤。虽经法院判决,车辆挂靠单位和车主要赔偿小王23万多元,但是责任方迟迟不支付赔偿款。昨天,崂山区法院赶到货车挂靠的货代公司强制执行。

    庭审

    四方承担连带责任

    交警部门调查发现,史某未安全驾驶以及记满12分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王某发生事

故后未设警告标志,以及使用其他号牌是引发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2009年,王先生将依维柯汽车的车主及挂靠的某交通实业公司、大货的车主及挂靠的货代公司全部告上法庭,要求四方支付女儿治病的各项费用共计29万余元。

    庭审时,交通实业公司认为,小王的多项诉讼请求缺少相关证据支持,公司与车主的挂靠关系已经解除。依维柯车主认为,司机已经死亡,自己也在事故中受伤,留下了终身残疾,无法承担赔偿责任。货代公司称,自己公司只应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肇事的货车只是挂靠在公司内,按照双方之前协议,出现事故由车主负责。大货车车主称,自己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崂山法院一审裁定,四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依维柯汽车车主及挂靠的交通实业公司承担赔偿80%的义务,共计18万余元,货车车主及挂靠的货代公司赔偿4.5万多元,四方要赔偿小王23万多元。

    执行

    法官六次没进门

    “官司打赢了,但是4个被告都没有赔偿我们。”王先生说,2009年年底,他向崂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们刚开始查封了两家公司的一些车辆,结果很多车辆都是挂靠的,只得解除查封。在调查中发现,交通实业公司已经被工商吊销了,办公场所也是人去楼空。”昨天,办案法官曲启斐说,依维柯车主自己两腿粉碎性骨折,自理都很困难。肇事大货车的司机也搬到了黄岛区,一直找不到人。法院又调查货代公司,结果连查了6个银行的账号,现金都为零,货代公司也声称,公司经营困难,拿不出这笔钱。

    “为了尽快执行,我们决定到货代公司调查,结果从去年以来,我们去了不下六次,每次都进不了门,其中送了三次传票,对方都是拒收。”法官说,每次都是换不同的人来应付法官,之后就没有了下文。“就在上个周,货代公司来了一名业务员,给法院送来了1000元钱,说是公司经营困难,没有履行能力。但是我们调查得知,货代公司仍在继续经营中。”法官说。

    现场

    执行现场法官遭恐吓

    昨天上午10时许,法官带着搜查令来到东海西路上的这家货代公司,偌大的办公区内有很多人正在办公。“你们这是干什么,不要干扰我们的正常工作?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吗?”一名女子试图阻拦法官入内,被法警劝离。法官准备去搜查公司的财务室,走了一圈找了五、六个办公室也没有找到,准备查北侧一间办公室时,里面的工作人员突然反锁了玻璃门,就是不开门。

    指着法官放“狠话”

    一名穿蓝色外套的男子自称是负责人前来接待大家,他请记者和法官到会议室。面对法官出示的案卷和搜查令,男子声称,自己不知道此事,员工没有跟他说这件事情,法院也没有必要来搜查。“货代公司的法人代表已经将公司总部移至黄岛,这里都是几个分公司。”正当法官在了解情况时,蓝衣男子旁边的一名男子不住地插话,还不时地冒出一些脏话,法官再三警告对方,谁知这名男子又说:“你晚上就不出门了吗?”听到这个言语恐吓后,法官再次警告对方,没想到男子更加叫嚣,指着法官继续威胁。

    叫嚣男被当场带离

    由于这名男子妨碍执行公务,法警要当场控制他,结果男子在会议室里喊叫起来,民警上前按倒对方。公司其他男员工试图冲进会议室,被法警给当场喝止。“你们打我了,我要先去医院。”法警掏出手铐来铐住男子,走到楼下延安三路处,正准备上车时,一只手带着手铐的男子夺路狂奔,横过马路后跑向东海西路,4名法警撵了上去,一名法警扑了上去,在草丛中摁倒了男子。“你们追什么,我只是想去上厕所。”带回法院后,男子仍然大呼小叫,并且打110报警,声称自己被打了。

    进展

    货代公司同意赔偿

    昨天下午,该货代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赶到法院处置此事。民一庭庭长吴志坚说,货代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说,回去再跟其他股东商量一下,在春节前支付那20%的赔偿金。

    吴志坚说,经过法院调查发现,有3家公司混在一起办公,所以搜查起来难度较大。此外,被执行的货代公司实际办公地点在黄岛区,下一步法院还将到黄岛去调查。因为其他被执行人难以赔付,该货代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于昨天妨碍执法的男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向法官道歉,在被法警训诫后当天释放。(记者 陈勇)

    女大学生遭遇车祸

    2008年1月6日,在北京上大学的小王,回老家黄岛给奶奶过73岁生日。她坐上了由史某开的依维柯汽车,当天上午11时许,当车辆跑到胶州湾高速河套段时,史某撞在了大货车的尾部,史某和一名乘客当场死亡,小王等12名乘客受伤。小王被送往医院,经鉴定左下肢十级伤残,右下肢九级伤残。案发后只有依维柯汽车所挂靠的某交通实业公司送来了2000元钱,其他人没有给予救助。

    小王的父亲王先生昨天也赶到了崂山区法院,他告诉记者,女儿因为这起事故,耽误了后来的研究生考试,结果没有考上,自己为了给孩子治病欠下了30多万元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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