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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近20年领养中国12万儿童 不嫌弃孩子缺陷

来源:济南时报-- 2013-01-12 07:19:30 字号:TT

异国的温暖和关爱伴随福娃快乐成长 记者王锋 摄(资料照片)本报记者 姚东舒

异国的温暖和关爱伴随福娃快乐成长 记者王锋 摄(资料照片)本报记者姚东舒

  针对备受关注的“河南兰考7名孤儿和弃婴命丧民居火灾”事件,民政部9日回应称,下一步将推动儿童救助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并出台规定鼓励民众收养孤儿。济南民政部门相关人士透露,家庭收养孩子的审核办理等程序,目前全由民政部门自管自办。受观念、收养条件等因素影响,外国家庭成功收养残障儿童的情况多于国内家庭。

  济南现无县级儿童福利院

  “目前全国多数县无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济南市五区四县也只有济南儿童福利院一家。院里目前承担着400多名孤残儿童的养育职责,这些孩子都是找不到监护人、监护人无力抚养或未被收养的孤儿、弃婴。”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目前孤儿弃婴发现、报案、移送网络体系尚不健全,儿童社会福利机构不完善等原因,分散在社会上的孤儿弃婴仍占多数。

  据了解,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61.5万名。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其余孤儿多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法律规定,对孤儿和弃婴采取分散与集中养育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民政部门福利机构承担着兜底保障的职责,个人和民间机构收养目前仍属“非法”行为。

  9日,民政部公开回应河南兰考7名孤儿和弃婴命丧民居火灾一事,表示该事件暴露出我国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存在的种种缺陷和问题,并将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鼓励公民收养。此外,民政部还将推动出台儿童社会福利条例,并在人口大县建设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其他县在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儿童福利部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

  领养要钱3万多 很多家庭却步

  “现在很多家庭无儿无女,想要到福利院领养孩子、有经济实力的家庭也不少。但因福利院收养的儿童中98%为残疾、智障儿童,不少家庭了解情况后选择放弃,最终成功收养这些孩子的寥寥无几。”济南儿童福利院副院长潘燕介绍。

  根据1998年修订的《收养法》,以下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此外,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此外,民政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普通家庭收养孤儿的办理程序,目前交由民政部门自管自办。要确定合法的收养关系,必须要有送养人,这需要收养人到福利院开具送养证明。据知情人士透露,包括捐赠费、登记费、公告费、户口迁移费、服务费等在内,办理收养手续前后的收费标准主要是参照国家收养中心对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收取,约3.5万元人民币。合法收养孤儿的“高门槛”让不少家庭望而却步。

  每年约1万儿童被美国人领养

  “因观念、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孤残、智障儿童被外国家庭成功收养的情况反而比较多。更多的外国人不会因为孩子的身体、智力缺陷,改变他们收养孩子的初衷。”济南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

  中国已与17个国家有领养关系,目前中国是美国最大的儿童送养国。从1992年以来,共计有12万中国儿童被美国人领养,高峰期间每年有1万名儿童进入美国。按照《收养法》规定,外国收养人要提供包括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最后还要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才能成功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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