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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团伙承包干城管 手下被小贩捅死终曝光

来源:南方日报-- 2012-07-20 16:29:51 字号:TT

  收保护费

  收保护费变身协管

  操作围标霸占摊位

  南方日报记者 李荣华 刘昊

  去年9月9日夜,一场血案在深圳南山区发生。

  一位烧烤摊主与四名城管协管员发生冲突,用刀将其中一名协管员刺死。

  后经证实,死者龚波及其他三名队员均受深圳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雇用,该公司向南山粤海街道办事处承包了部分城管工作,主要是巡逻

、劝阻乱摆摊行为等。

  今年4月,杀人者赵晓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赔偿68万元。

  前日,这一事件再掀风波。

  起因是南山警方逮捕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而去年恶性冲突中的死者龚波,被警方指为组织头目张强的头号“马仔”。

  作为张强的“马仔”,龚波等人平时骑着有城管标识的摩托车或电动车,以协管员之名驱赶小贩、霸占摊位、收取“保护费”。

  而张强之所以能够承揽粤海街道的城管外包业务,是因为他与罗某波、尹某峰合伙,利用罗某波名下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围标”等方式竞标得手。“马仔”摇身一变,披上城管协管员的外衣。

  随着以张强为首的涉黑团伙20余人被批捕,这批成员背后的城管协管员身份,将深圳城管外包机制再次引入舆论漩涡。

  昨日,身处舆论漩涡中心的南山区粤海街道办的两任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接受记者采访。

  相关部门在接见媒体、收集了记者问题后,却于晚上6时发来并没有涉及问题焦点的500余字通稿。

  张强团伙成员如何变身协管员?

  以物业公司为掩护,“围标”承揽城管工作

  据警方半年调查,张强等人长期盘踞深圳南山粤海街道与南山街道一带,主要从事娱乐场“看场”,收取商铺和当铺保护费,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专案组已经核实认定该犯罪组织涉及刑事案件24宗,其中故意伤害案6宗,寻衅滋事案9宗,敲诈勒索案7宗,聚众斗殴案1宗,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1宗。

  对于这些案件,多少属于张强团伙披着城管协管员外衣所使,警方拒绝回应。但记者查阅警方通报的案情,发现多起案件涉及协管员的工作范畴。

  此外,张强团伙也参与多起影响恶劣的寻衅滋事案件。比如,2011年7月,为了帮助亚太物流公司抢生意,张强、李某雷等七八人到南油工业区万事达物流公司打砸,该公司员工被迫离职。

  那么,这个负案累累的涉黑团伙究竟如何让其成员成功变身街道城管协管员?

  据媒体报道,张强与罗某波、尹某峰合伙,利用罗某波名下的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承揽粤海街道的部分城管外包业务,并采取“围标”等方式竞标得手。而汇运丰企业信息显示,其在2010年1月14日才变更事项,经营范围增加物业管理。

  而这些,粤海街道相关主管负责人昨日表示并不清楚,时任粤海街道办城管部门负责人的冯雨也说不知道。在2010年招投标环节,城管执法队、纪检监察、财务和办公室等部门参与招投标,冯雨当时因为是主管领导,回避了招投标环节。

  冯雨介绍,承揽城管外包服务的公司,基本条件是独立法人资质的保安或物管公司,至于其他资质,冯雨称忘记了。而街道层面外包给哪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他介绍,粤海辖区城管执法队人手严重不足,真正到路面执法的工作人员才10多个。

  当时粤海有5个标段,每个标段有三家公司竞标,最后约有5家公司中标。

  竞标之后,冯雨回忆,是他代表城管部门签订了竞标管理协议,但协议具体内容都忘记了。

  昨日,冯雨称其对“围标”一无所知,粤海街道办相关负责人昨日亦拒绝回应南方日报记者。记者索要竞标管理协议以了解外包服务监管规章,其以未经领导许可不便为由,拒绝当日提供。

  日常监督是否严重缺位?

  月获11.5万元经费,4.1万未明去向

  “变身”城管协管员之后,街道有无监管?如何监管?监管效果如何?

  警方前日透露,该涉黑团伙从2009年开始盘踞粤海等地,而粤海街道办昨日介绍,2010年12月,粤海街道与该物业公司签约,按合同约定,由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聘请相关人员,协助街道执法队开展城管宣传、清理乱摆卖等工作。2011年12月10日合同终止,不再续约。据悉,解约极有可能因为龚波血案。

  实际上,第一疑点,就是协约中经费分配问题。

  按协议,粤海街道每月支付汇运丰成员11.5万元费用,约定聘请协管员46名,每人月薪2500元。但实际上,公司只聘请了25人,每人月薪2000元,每月多出来的6.5万元,除罗某波、尹某峰、张强每人分得8000元外,其余款项不知去向。粤海街道办两任城管负责人昨日对此均称不知情。

  财务监管不足之外,粤海街道城管对协管员的日常监督疑有严重缺位。

  记者采访多名摊贩了解,张强团伙成员及其马仔利用这笔经费,平日身着迷彩服,骑着有城管标识的摩托车或电动车,以城管协管员的名义驱赶小贩,霸占摊位,向摊贩收取“保护费”,控制了南海大道以东、沙河西路以西、创业路以南、东滨路以北的大片城区。

  这批协管员的执法方式如何?冯雨称,协管员与城管一起,在城管指导下工作。当记者问到协管是否独立工作过,冯雨避而不答,记者又以龚波案事发时并无城管在现场为例追问,冯雨表示当时没有掌握平时的犯法行为。

  张强头号骨干张某前日在看守所透露,2011年,粤海街道与张强所在的物业公司解约后,张一等进入南山保安公司,直到事发被抓前。

  焦点释疑

  焦点1

  城管服务能否外包?

  专家:执法资格和执法手段不能外包

  聚焦:签订合约,由外包公司派人员协助城管执法的城管服务外包方式,起源于2007年宝安西乡,也被称为“西乡模式”。2008年,西乡模式在全市推广。2009年,这一模式也被郑州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采用。2010年底,郑州市政府叫停了城管服务外包,因为当地已经连续发生6起暴力冲突事件,皆为协管员与小贩的恶性冲突。

  深圳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胡振华:“城管外包”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执法资格和执法手段是不能外包的。政府采购只能针对事务性的服务,如清理垃圾、绿化管理等,对违法人员和现象,外包人员只能劝导,并没有执法的权利,协管员以城管之名处罚商贩毫无道理。换言之,执法权和管理权不能转移,包括外包。

  城管服务外包的确有助于缓解深圳巨量人口这一现实压力。他称,以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量作为参照标准核定出的政府工作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深圳管理和服务需要,由政府购买服务,对充实执法力量、维护市容环境、完善基层服务起到了一定作用,也有利于节约政府管理成本。政府购买服务包含了特许经营的性质,西方国家也在普遍使用。

  外包服务在运转,监督的轮子却没有转起来,这才是问题的根源。而西乡模式最初的成功,正是因为外包公司素质较高。

  我建议,一方面,政府要设置购买服务的准入机制,强化对资质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密切监管服务质量,制定阶段性的验收。

  对城管服务外包的监管很难马上上升到立法层面,目前深圳城管部门正在对全市各街道外包服务情况进行彻查,计划制定相应的政府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外包行为。

  焦点2

  “小贩捅死协管”案能否改判?

  律师:若能证明死者在执法过程中有涉黑等严重过错,责任或可减轻

  聚焦:2011年9月9日晚,粤海街道办执法队几名协管员与一名烧烤摊摊主发生冲突,摊主持刀刺死一名协管员。死者正是龚波张强的头号“马仔”。杀人小贩赵晓强曾在庭辩中强调,是死者龚波等人员的选择性执法和欺压商贩,令自己感到愤怒,情急之下才挥刀杀人。而赵晓强的辩护律师亦在庭上透露,几名所谓的协管员并无城管执法权,他们在清理烧烤摊时采取双重标准,交了费的摊位可以继续摆卖,而赵晓强的摊位未交费,于是被掀翻。现今,死者“马仔”身份的水落石出,是否会令法院对赵晓强的判决改变?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庞琨律师:杀人是非常极端的暴力行为,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龚波涉黑一事本身并不能使赵晓强免于刑罚。但是,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龚波在执法过程中犯了涉黑等严重过错,导致赵晓强出于自卫去捅死他,那么赵晓强的法律责任可能会适当减轻。

  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管铁流律师:如果能够证明死者的黑社会背景与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有直接关联,则可能会对量刑起到一些影响。要证明被告在挥刀的时刻,对接下来会受到的对待有一种直接判断,令他因恐惧而作出自卫,但这样很难。

  现场

  汇运丰公司注册地址是老杂货店

  变身城管协管员,主要是借企业外壳,这家企业就是“深圳市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信息显示,“深圳市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1999年4月29日成立,法人为罗某波,地址位于南山区后海村S4栋首层。2011年度已年检。

  昨日,记者来到这一地址,仅看到一间8平米左右的老旧杂货店,经营香烟、饮料、台球等生意,并无汇运丰公司的标识。

  看守店铺的老人称,自己是罗某波的母亲,他去外地访亲还没回来,公司的生意去年就没有做了。对城管外包业务,老人称并不知情。而该公司留在网上的联系电话,正是杂货店中的座机。

  后海村一位居民称,罗某波在小区内居住多年,做纱窗、扶框和阳台的生意。去年经营这项业务的人变成了何成华,店铺就在何成华居住的S3栋首层,何的名片上也印着“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就在今年6月,何成华将店铺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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