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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系根红绳就当警示灯 司机超载11吨坚称肯定没超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1-27 07:47:31 字号:TT

    未按规定安装号牌,货车超载、超高、超宽,车辆未交交强险上路……昨日,省高速公路黄岛大队在青兰高速胶州服务区设点检查过往车辆,一上午查获10起违法行为。春运期间,高速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整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超载司机“睁眼说瞎话”

    昨日,省高速公路黄岛大队开展春运启动日活动,记者跟随高速交警在青兰高速胶州服务区设点检查过往车辆。上午1

0时许,一辆核载32吨的货车拉着两卷钢材驶入检查点。“车上的货物多重?”交警边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边询问。“也就30吨吧,肯定没超载。”驾驶员李某煞有介事地回答。随后,交警从车上找到了该批货物的出厂记录单,发现重量为43吨。这时,李某才承认确实超载。

    “超载30%,需要扣车,将超出的货物转移到另一辆车上,并罚500元、扣6分。”省高速公路黄岛大队副大队长张涛表示,货车超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常危险,车辆容易失控,许多交通事故都是因超载、超速引起的。

    运载超限物没装警示灯

    上午11时许,一辆拉着两个“超级大碗”的货车引起高速交警注意,由于大碗直径达到3米,超过了车体的宽度,两边的挡板都垂落在下方。大碗底部是圆的,因此用三角铁焊在了车体上。看到交警检查,驾驶员连忙拿出了 《山东省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明》,表明自己运输行为的合法。“我从泰安运载两个油罐的封头到威海石岛,全程走高速,限速每小时70公里。”驾驶员赵某说。

    “你车上的警示标志呢?”交警询问。“这上面挂着的红绳就是。”赵某指着在封头外侧挂着的红绳说。这一解释让执法交警哭笑不得。“应该在超出的位置安装黄闪灯,在封头外侧贴上反光条,夜间行驶的时候可以提醒其它车辆。”交警告诉赵某,而不是自己栓条红绳就算是警示标志。

    高速交警对运载超限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的驾驶员赵某做出罚款200元、不扣分的处罚。(记者 刘海龙 通讯员 李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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