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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整治快递乱象:野蛮抛扔罚三万(图)

来源:早报-- 2013-01-26 05:52:01 字号:TT

交通运输部整治快递乱象

  早报讯 网购火爆催热快递业,此前快递因不规范一直是投诉重灾区,接下来快递行业将迎来“严打”风暴。日前,国家邮政管理局网站披露称,交通运输部公布了1月11日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规范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本市邮政管理局则对快递企业进行监管,快递员抛扔踩踏快件至少罚万元,若偷盗快件最高可判刑。而市民投诉快递企业后,

邮政管理部门将及时处理,并在30日内作出答复。

  重点整治泄露信息

  “快递公司泄露3万客户信息,每条信息卖5毛钱。”“先签字才让验货,液晶电视破损难索赔。”……查看近期媒体对快递行业的报道,快递行业乱象重重,尤其是不少用户信息资料频频被泄露,这也成为本次重点整治项目。记者从《办法》中了解到,3月1日起,快递从业人员不得扣留、倒卖、盗窃快件和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若违反规定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今大大小小的快递公司越来越多,但快递从业人员素质层次不齐,野蛮分拣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办法》也展开严打,快递员违反规定抛扔踩踏快件至少罚万元。《办法》规定企业在分拣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去年包括韵达、圆通等因违规运输禁运品被注销空运代理资质,此次《办法》也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

  可先验货再签字

  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了解到,此前因快递物品破损导致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由于举证较难,工商部门处理此事时也很头疼,只能尽力为双方调解。今后快递物品破损现象或将得到遏制,《办法》规定,投递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且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快递企业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办法》还对快递企业提出要求,快递企业办理业务时,应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保险服务。分拣快件时,应按快件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同时还明确了快递企业的责任,《办法》指出,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未保价的快件,则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而业内目前普遍仍是按照3至7倍的运费的标准赔偿。

  昨日,记者致电岛城多家快递企业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已从网上了解到《办法》规定,并将印制规定内容给一线员工,督促他们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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