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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只能收3种费多收1分可举报 政策详解

来源:青岛早报-- 2012-12-04 06:48:00 字号:TT

    收费方式 收取伙食费要按天计按月收

    幼儿园应当按月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月收取,幼儿在园天数按照法定工作日计算。因幼儿自行退(转)园,或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其中当月入园时间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退还半月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每月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幼儿园收费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前应填写《青岛市幼儿园收费公示表》,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评定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定价机制 公办园要考虑群众承受能力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实行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机制,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主要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制定或调整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投入、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办园质量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三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其他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所在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拟定调价意见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由三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的价格、财政部门审批。

    公办幼儿园要调整价格,应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表一),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于秋季开学前两个月将有关材料 (材料要求见表二)分别报送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按时报备的,当年不予受理。新开办的幼儿园办理保教费、住宿费备案手续时,应于招生前两个月提交相关材料。

    遭遇乱收费 快打12358举报

    价格主管部门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幼儿园收费进行成本监审,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其他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 《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要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公办幼儿园要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民办幼儿园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各级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行政职责,加强对幼儿园收费、办园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民若遭遇幼儿园乱收费,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

    想要“晒”费用记者帮你办

    你家孩子上幼儿园每月要交多少费用,这些费用是否合理?想将自己孩子上幼儿园交费项目说一说,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到photosimon@163.com或发送短信至13061203067早报短信平台,记者帮你“晒一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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