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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浙江一救助站借护送变相旅游 回应称自费

来源:浙江在线-- 2012-11-30 16:15:51 字号:TT

网曝浙江一救助站借护送变相旅游 回应称自费

  11月28日下午,有网友爆料,温州苍南救助站借护送救助人员回乡为名,多次变相公费旅游。该帖迅速引来众多网友关注。

  11月29日,记者赴苍南调查。晚上7时许,温州苍南县民政局成立的调查组发来通报,称帖子失实,未查出公费旅游情况。此外,此事已引起苍南县纪委高度关注。

  网帖:借护送之名变相旅游

  11月28日下午4点多,网名为“zyz110”的网友在龙港论坛发帖称,苍南县救助管理站自2003年成立以来,长期存在借护送流浪人员为名公费旅游的现象。

  “2011年6月16日,救助管理站站长徐盛华、副站长唐仲锦、办公室主任吴春型,工作人员林振雷、王振杰。租用本田奥德赛轿车护送江西抚州籍流浪人员付某还乡,跑到了距离抚州300多公里的庐山风景区旅游两天。”

  “2011年4月份站长徐盛华、工作人员林振雷,借护送四川流浪小孩到九寨沟旅游了5天。”

  “2009年4月份,站长徐盛华、办公室主任吴春型、救助管理科科长杜之强、副科长林中林,借护送之名分别游玩了南京中山陵、河南嵩山少林寺,一个星期。”

  “2007年8月和2008年8月,分别两次由站长徐盛华、副站长唐仲锦,借护送为名到新疆乌鲁木齐,一路游玩了吐鲁番、喀纳斯、火焰山、天池,一直玩到了中国边境。”

  “徐盛华站长享受的办公室待遇,估计和厅级干部差不多:面积110多平方米,三室一厅,大小茶几两张,沙发5张,2米长的办公套桌,电脑一台,多功能四合一传真机一台,空调三台,39寸液晶彩电一台。”

  该帖迅速被各论坛和微博转载。

  救助站:护送完毕抽空自费游玩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苍南救助站,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对帖子里反映的几起护送和旅游事件,徐盛华等人表示,确有此事,但绝无借机公费旅游的情况。

  2011年6月份去庐山旅游,徐盛华解释,当时护送的付某已在苍南救助站帮助下在医院治疗近半年时间。当天,他们租用一辆7座小面包车,护送其前往江西南昌救助站。因为付某患有精神病,有暴力倾向,因此共有5人护送,2人轮流开车,3人负责看护。到达南昌交接完毕,一行5人报了庐山一日游的旅游团,在景区玩了一天,当天傍晚即返程回温州。庐山一日游,每人费用100多元,全部自费。

  2011年4月去九寨沟游玩,是坐火车护送一名流浪男童到成都。事后,负责护送的站长徐盛华和工作人员林振雷跟随旅行社,从成都出发坐大巴到九寨沟。“当时正值旅游淡季,费用每人自费400多元,在九寨沟旁一小旅社住了一夜。”徐盛华说,护送加游玩,的确有四五天时间。

  2009年到郑州,徐盛华说帖子有误。他们找出当时交接的档案,记者看到,当时是护送26岁精神病男子周某去郑州救助站,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事后,他们跟旅行团去少林寺玩了一趟,当天去当天返回,随后立即返温。因为连夜开车太累不安全,所以途经南京时住了一夜,但并没有如帖子里所说,去南京中山陵游玩。

  2007年和2009年,两次前往乌鲁木齐,分别是护送一名新疆男童和女童到当地救助站。事后,当地民政部门接待他们去吐鲁番、喀纳斯等处游玩,费用全部由当地支付。

  对于租车护送的问题,徐盛华解释,每次均向县民政局汇报过,因救助站只有一辆皮卡车和一辆13座面包车,均已有十几年车龄,面包车近几年一直有故障,长途不敢跑,而且从去年开始就几乎停开,今年已申请报废。而精神病人不能坐飞机,火车上人多拥挤,也不利于看护。“到景点游玩,我们都是跟旅行社去,不是开这辆租来的‘公车’。”

  帖子里反映的“厅级干部办公室待遇”,记者在徐盛华办公室看到,4楼包括办公室主任等工作人员办公室在内,总共是100平方米出头。徐盛华的办公室有一间卧室、一间小会议室,以及他个人办公的房间,三个房间连在一起,每个均为20平方米上下。徐盛华解释:“小会议室是救助站唯一的一个会议室;卧室是因为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因此每人都有一个小卧室供休息,临时工也有。”而39寸电视机,徐盛华出具了写有他姓名的购买发票,“是我自己买的。”

  民政局:未查出公费旅游情况

  昨天下午,记者从苍南县民政局了解到,看到帖子后,昨天上午立即成立了由该局纪检组长李金蕉负责的调查组,对几名当事人逐一进行谈话。昨天下午,调查组从县财税局审核中心,将救助站从2007年至今年的每一次跨省外出护送活动经费报销单调出,进行核查。

  昨天晚上7时许,调查组向记者发来一份通报,公布调查结果:

  1、县救助管理站在2007年8月至2012年5月期间,5次执行护送流浪精神病人和流浪儿童人员的任务。

  2、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在该5次任务完成之后,有利用归途机会顺道自行组织观光。

  3、经局调查组对这5次出差经费逐一进行核查,不存在用公款旅游的问题。

  该局调查组还发来一份每次护送费用的明细支出清单。清单显示,2007年新疆一趟,两人差旅费一共8687元;2009年新疆一趟,两人差旅费9332元;2011年4月四川一趟,两人差旅费6298元;当年6月江西一趟,5人差旅费共4152元;2012年河南郑州,4人差旅费共4634元。这些费用均包括被护送人的车旅费用。而明细支出显示,没有旅游费用的报销。

  昨天晚上,苍南县纪委常委曾云宽向记者表示,该县纪委高度关注此事,并将跟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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