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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含毒惊人 破碎瞬间能令空气铅汞超标

来源:大众网-- 2012-11-01 08:16:12 字号:TT

    回收成本高,企业不愿做

    “节能灯还要回收?”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对于废旧节能灯含毒需要回收一事,大家都认为匪夷所思。他们说,自己对待节能灯的态度就是“一扔了之”。

    在福岭农贸市场的一家废品回收站,记者询问是否回收节能灯时,收废品的林师傅连连摇头。他说:“那东西收了干吗?根本没有人要啊。”

    青岛市照明协会的一家会员企业的负责人韩先生说,如果对节能

灯进行回收,不光是不好运输,而且运输完了现在也没有合适的设备可以进行处理。此外,回收过程的成本太高,企业根本不可能去做这件事。

    山东省大型废物回收企业青岛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的高工程师表示,山东省每年废旧灯管回收率不足1%。而这一现象在全国各地都相当普遍。到目前为止 ,几乎没有地方提供废旧节能灯的免费回收。

    专家建议设固定回收点

    市人大代表、市委党校经济专家刘文俭建议 ,大力宣传的节能灯,不能用后“一扔了之”。虽然节能灯2008年就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社会至今仍只知其节能之利、不知污染之害。为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节能灯作为“危废”严禁随意丢弃和非法处理的社会共识。

    目前 ,我国《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属于行业性推荐标准,没有强制力,为此可探索率先在节能灯这类“危废”电子产品领域率先建立强制性行业标准,切实降低污染。同时,要求厂商在广告、产品包装、销售现场设立醒目标识,警示污染风险。

    “从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废旧节能灯回收有销售市场、社区和民间环保组织三种渠道。”刘文俭介绍,鉴于节能灯易碎、资源回收利用价值低且处理成本高,国家应将其回收利用纳入财政支持范畴。要制订实施细则扶持社区、企业、环保公益组织设立固定回收点;对居民上缴废灯给予物质鼓励;把节能灯推广财政补贴与中标单位建立回收机制相挂钩;对企业和中心城市在合理规划范畴内建立无害化处理中心,给予财税扶持。(记者 杨冰 娄花 孙传浩)

    他山之石

    社区收废灯管企业处理利用

    据了解,在日本、欧美、中国台湾地区,废旧节能灯回收率达80%以上。

    中国台湾的“中国电器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中台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了一个制造、销售和回收废弃照明光源循环体系,汞、荧光粉、玻璃的回收利用率分别达100%、60%和30%。在地方公告应回收项目(照明光源类)管理基金补贴下,“中国电器”处理社区上缴废灯管生产线保持着正常负荷运行。

    链接

    “绿色照明”工程

    2008年国家启动“绿色照明”工程,城乡居民购买使用中标企业节能灯,由财政补贴50%,企事业单位等大宗用户购买,补贴30%。在我国首批上市的节能灯,使用寿命一般为3年,据此判断,我国第一批财政补贴推广中上市的上亿只老旧节能灯正进入集中报废期,且未来每年消费量将超过10亿只。老旧节能灯因为含有汞、铅等有毒有害元素,被专家称为是仅次于废电池的第二大生活垃圾“汞污染源”,与之相对,我国节能灯回收处理体系却非常“幼稚”,如处置不当,污染风险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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