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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连加8天班至少拿1140元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9-19 07:14:41 字号:TT

    今年中秋节撞上国庆节,带来了长达8天的假期,根据规定,9月30日、10月1日至10月3日加班可领到三倍工资,其余4天为两倍。以七区最低工资1240元/月计算,市民连续8天加班至少能拿1140元。但记者调查发现,并不是每个单位都能兑现加班费,律师提醒,如果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可到劳动稽查大队进行投诉。

    8天能领到20天工资

    据了解,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共放假8天,从9月

30日起至10月7日止。其中9月30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至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5日调休,10月6日、7日公休。尽管距小长假还有一段时间,但很多市民已经开始盘算着如何充分度过假期了,而不少加班族也早早地打起了小算盘:加班8天到底能拿到多少加班费呢?

    对此,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的孙东清律师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9月30日至10月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10月4日至7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应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如果在双节假期内,员工一天也不休息,而且单位事后也不安排补休,那么加班8天,劳动者应该拿到平时20天的工资。”

    孙东清还列出了加班费的计算公式: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按照2012年3月起执行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青岛市市南区 、市北区 、崂山区、李沧区、四方区、城阳区 、黄岛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月,胶州、即墨、平度、莱西、胶南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以七区为例,9月30日至10月3日每天的加班工资约171元,四天共计约684元;10月4日至7日,每天加班工资约114元,共计456元。也就是说,如果国庆期间连续八天加班至少能拿1140元。

    记得保留加班证据

    “为了加班费,我给自己的假期做了个大调整。”在崂山区一家外企工作的石女士告诉记者,本来打算回家陪父母过节,但公司临时安排加班,考虑到能领到数额不小的加班费,她就选择了加班。“假期过后,再请几天假回家吧,既不耽误赚钱,也不会令父母失望。”石女士说。此外,在接受记者采访的10位市民中,有6人所在单位要求节假日加班,其中有5人能领到加班费。“只要是法定节日,我们都是按照三倍工资。”在岛城一家酒店上班的小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但并非所有企业都这么“自觉”,在一些小企业里,加班费只是“空谈”。在城阳一家工厂工作的小张向记者表示,只有过年时才会放假,而平时的节假日多数时间都会加班。“记得去年国庆节放了一天假,但法定假期内也没有收到加班费。”小张说。

    那像小张这样的员工,还能讨回加班费吗?孙律师说,法律明文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拒不执行,员工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稽查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申诉。但需要提醒的是,在投诉时需提供加班证据,例如考勤表、记工卡等材料。

    此外,记者了解到,不少大学生也想利用双节假期做些兼职。孙律师表示,兼职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法管辖范畴,而薪酬的多少全由大学生与用工方协商决定,并没有3倍薪酬的硬性要求。”孙律师说。(记者 李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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