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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2家中小学食堂被停止经营

来源:青岛晚报-- 2012-09-14 14:16:21 字号:TT

青岛12家中小学食堂被停止经营

青岛12家中小学食堂被停止经营

  新学期伊始,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我市多所中小学食堂进行了突击检查。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教育局下发的多个文件规定,凡是达不到“A级单位”标准的集体用餐生产经营单位,学校要立即停止其对学生的供餐。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我市数百家中小学校都在全力对食堂进行改造,但因硬件落后、面积不够等无法解决的“硬伤”,已有12家中小学食堂决定暂停向学生供餐

,改为由配餐公司统一配餐。

  8月下旬,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集体用餐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对外承包的食堂在9月1日前全部收回,并首次明确了学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追责制度,明确要求:全市中小学食堂达不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的,要立即停止经营。文件出台后,全市没有达到A级标准的中小学校食堂都进行了整改,但因硬件条件限制,一些学校只能暂停供餐。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共有12家中小学食堂暂停向学生供餐,改成由具备资质的配餐公司统一供应。12所学校中包括,市南区的青岛7中、24中和59中,市北区的4中,四方区的21中、56中,李沧区的徐水路小学、金水路小学和李村路小学,还有胶州的三所村办小学。

  市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学校的食堂暂停供餐并非因为进货渠道不正规、食品卫生不达标等原因,多数卫生标准要求严格,但因硬件设施达不到标准,无法达到A级。如,青岛59中食堂因为面积太小,只好暂停向学生供餐;四方区的21中和56中都是因学校整体加固改造,食堂暂停供餐。

  记者了解到,全市现有560个中小学食堂,目前达到A级标准的只有61家。以市南区为例,全区41所中小学中,仅有14所学校建有食堂,达到A级标准的只有5家。四方、李沧等区市的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建学生食堂。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老城区多数中小学建设之初并没有配建食堂。近年来,中小学在校生对食堂的需求逐渐增大,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设置食堂。但是在老城区多数学校,受占地面积限制,食堂的空间有限,布局不合理,达不到相关规定,食品加工环节容易出现问题。新学期开始后,我市多数有食堂的中小学校都斥资对食堂进行了改造,如青岛1中就投资了50万元对食堂进行了改造,包括加工间、灶间、地砖、墙面等,还购置了新的洗碗机等,达到A级标准后将可实现正常供餐。但大批学校食堂因占地面积的“先天不足”只能停止供餐。

  对此,一些家长表示,改成统一配餐后,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统一配餐公司的监管,让孩子吃好、吃饱、不吃冷饭。(记者 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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