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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民营医院享公立同等待遇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2-09-05 13:34:02 字号:TT

    昨日,青岛市卫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要求青岛在坚持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市社会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服务量力争达到全市总量的20%左右,基本形成公立医

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医疗市场新格局。

    港澳台资办院可享优先政策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允许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允许投资主体自主选择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营利或非营利性)。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

    鼓励社会资本在新建城区、新兴经济功能区和医疗资源配置相对薄弱区域,兴建医疗技术雄厚,管理先进的综合医院;鼓励各区市引入专科特色突出,管理成熟的连锁民营医院;鼓励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机构和个人,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同时,鼓励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形式举办非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逐步取消境外资本在我市举办医疗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港、澳、台资在我市举办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支持政策。

    与公立医院享同等权益

    据悉,我市将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民营医院平等发展。如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依照程序申请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项目、卫生科研立项、继教项目等。落实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的人才待遇。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员工,在执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术活动、技术准入、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名医、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等。

    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允许具备资格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在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时,充分考虑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发展需求,合理预留空间;社会办医疗机构申报甲类和乙类大型设备,符合配置要求的,优先上报、优先审批。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各行业学会、协会及学术团体,在政策、信息、数据统计等公共资源获取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权益。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的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收购、兼并、合作等形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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