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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四届导游(讲解)员大赛赛制赛程

来源:-- 2012-08-22 17:03:12 字号:TT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各项要求,加强人才培养,树立导游行业服务质量标杆和榜样,促进行业内服务技能交流与学习,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以优质的服务迎接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市旅游局等五部门将联合举办“迎世园盛会,展行业风采”青岛市第四届导游(讲解)员大赛。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按照《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和2012年度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要求,以迎接2014世界园艺博览会为宗旨,全面展示我市旅游行业取得的各项成果,尤其是导游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娴熟精湛的服务技能,加强人才培养,树立导游服务质量标杆和榜样,促进行业内服务技能交流与学习,强化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标准意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青岛市旅游局、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妇女联合会、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执行委员会。

    本次大赛由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市旅游协会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成立青岛市第四届导游(讲解)员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次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各区、市旅游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选手的选拔和报名工作。

    三、冠名赞助

    本次大赛接受社会冠名赞助。

    四、参赛范围及参赛选手条件

    (一)参赛范围

    熟悉导游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在青岛工作的专兼职导游人员、景区(点)讲解员及驻青各院校学生。

    (二)参赛选手条件

    1.参赛导游员须持有导游证和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事导游工作半年以上,并经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选拔推荐。

    2.参赛讲解员须从事讲解员工作半年以上,并经景区或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选拔推荐。

    3.驻青院校学生取得导游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经所在学校选拔推荐,可以参加导游员组比赛;未取得导游证的,可参加讲解员组比赛。

    4.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爱岗敬业,了解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多方面的知识信息。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5.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景区和院校在选拔参赛选手时要充分考虑大赛的特点,积极选拔形象和演讲能力好的选手。

    五、比赛项目

    大赛设导游员组和讲解员组,导游员组设四个比赛项目:中文导游、英语导游、日语导游、韩语导游;讲解员组设一个比赛项目:中文讲解员。外语讲解员可参加导游员组比赛项目。

    全市导游员、讲解员根据职业选择一个组别的一个比赛项目参加比赛;在校学生可根据参赛条件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一个比赛项目。单个比赛项目报名人数达不到10人的,该项目比赛取消。

    六、比赛形式及日程安排

    导游(讲解员)大赛分预赛、初赛和决赛,并举办颁奖晚会。

    (一)预赛(6月-7月中旬)

    预赛由各旅行社、景区、导游服务公司和院校自行组织,在培训基础上通过比赛选拔出优秀导游(讲解)员。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于6月30日前向所在区(市)旅游局报名;各导游服务公司、各院校直接向市旅游局报名。参赛选手要填写《青岛市导游(讲解)员大赛选手登记表》,一式一份,由各区(市)旅游局、导游服务公司、各院校汇总后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香港中路17号1010房间,邮编266071,电话:85912005)。报名选手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赛。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初赛(9月上旬)

    初赛由市旅游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口试,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景区(点)知识、世园会相关知识、导游规范服务和特殊问题处理知识等。

    2、口试

    根据参加比赛项目语种要求,进行自我介绍和自选青岛A级景区(点)讲解(6分钟)。讲解中间需增加一个能够突出该景点历史文化内涵的故事一个(5分钟)。

    (三)决赛(9月中、下旬)

    决赛以考察选手的现场讲解能力为主,共分以下四个环节,自我介绍(占10%)、景点讲解(占70%)、知识问答(占10%)和才艺展示(占10%)。

    1.自我介绍:参赛选手应重点介绍自己的姓名、自身导游服务的经历和特点、服务理念和自身个性特点等内容。为吸引评委,在内容健康正确的前提下,应有创意并幽默生动,全面展示风采。时间不超过1分钟。

    2.景点讲解:参赛选手抽选指定范围内任一景点进行讲解(讲解员可以讲解本景区),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讲解中间需增加一个能够突出该景点历史文化内涵的故事一个(5分钟)。要求主题突出,语言规范,语音标准,用词贴切。重点考察选手对旅游景区及景区历史文化的熟悉程度、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讲解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3.知识问答:组委会提供试题范围,由选手在组委会提供的题库中抽取相关的题目,进行回答。通过答题,重点考察选手对2014年世园会基础知识、导游基础知识和业务、服务规范、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程度。

    4.才艺展示: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4分钟。配合导游过程中的相关情形,展示个人才艺,引领游客健康旅游、文明旅游,并使游客从中受到艺术熏陶。才艺展示可以形式多样,但要健康、文明,给人以美的享受。

    (四)颁奖晚会

    本次大赛将举办颁奖晚会,并在青岛电视台播出,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1.中文导游、英语导游、日语导游、韩语导游、中文讲解员等5个比赛项目均设置奖项。中文导游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其他各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2.单项奖5名:设立最佳风采奖、最佳语言才能奖、最佳讲解奖、最佳素质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

    3.决赛获一、二等奖的选手,35岁以下的由共青团青岛市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作为市级好客导游团队人选。同时,决赛获一等奖的女性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称号;决赛获二等奖的女性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

    (二)优秀组织奖

    本次大赛将对组织工作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无选手重大投诉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突出贡献奖

    对有特殊贡献的承办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八、评委组成

    每个比赛项目评审组由5名专业评委组成,专业评委由旅游界资深人士和专家、学者组成。

    九、奖励措施

    (一)组委会将为各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凡进入决赛前10名和复赛前20名的选手,由主办单位联合授予“青岛市十佳导游文明形象大使”和“青岛市导游文明形象大使”荣誉称号;参赛选手成绩将作为所在单位给予晋级或一次性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获奖选手同时纳入“2014青岛世园会花卉大使”候选人名单,世园会期间将优先录用。

    (三)列入市级好客导游团队的导游员,市旅游局将在教育培训、学习考察、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优先推荐参加重要的旅游接待活动。

    (四)进入决赛的所有选手将免予参加2012年度导游年审培训。

    十、相关要求

    (一)本次大赛是我市导游(讲解)员表现自我、展示风采、树立形象的重要机会,也是提高旅游行业形象的一个重要平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大赛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参赛,按时报名。

    (二)各单位要全力倡导文明导游(讲解)行为,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员工内练苦功,外树形象,纠正导游(讲解)工作中的一些不良现象,促进导游从业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在层层比赛的基础上,做好优秀人才的选拔工作。同时本次大赛获奖人员将择优推荐参加省局、国家局举办的导游大赛。

    (三)各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要积极组织导游员观摩比赛,充分利用好这次以赛代训的机会,充分展示企业文化,宣传企业形象。同时请各单位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及经验及时上报大赛办公室,以便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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