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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阶梯电价方案公布 首档电量210度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6-28 06:16:56 字号:TT

    昨天,省物价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试行方案正式出台。“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阶梯电价电量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度至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首档电量平均到每个月为210度。另

外,困难群体每户有15度免费用电基数,户籍人口超过5人(含)的家庭每月增加100度用电基数。试行期2年,2年后将根据试行情况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等进行完善。

    方案解读 首档电量为210度/月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解读:在听证会上,部分参加者认为,随着家用电器的日益普及,不少城市居民月用电量超过听证方案一中的一档电量,而听证方案二中的二档电量加价标准又过高,这都会增加居民的电费支出。

    “调整可以更好地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保障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的基本稳定。”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采纳适当提高基础电量或者降低加价标准的意见。将一档电量由方案一的190度提高到210度,二档电量由方案一的300度、方案二的350度提高到400度,二档电量加价标准由方案二的0.08元降为0.05元。

    电价执行以年为周期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缴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标准,为每度0.5469元;2520度至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

    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取暖的居民用户,超出4800度用电部分,仍按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执行。

    解读:听证会上多数参加人认为,山东大部分地区属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夏季较热,空调使用频繁,耗电量大。冬季较冷,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需用电暖器或者电地暖取暖。而两个听证方案均按照平均月用电量分档,这样部分居民夏、冬两季电费支出会比较大。

    “分档电量按年计算有利于调剂居民各月用电量,用足分档电量基数,减少季节性电费支出;第二档电量加价幅度较小,对使用电取暖用户来说,电费支出增加幅度不会过大。”省物价局采纳了设置分档电量应当考虑季节性因素的意见,将试行阶梯电价电量计算周期由月改为年。

    5人口以上月增100度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

    解读:听证会上部分参加人认为,听证方案以“户”为单位设置分档电量不妥,由于家庭人口数量不一,用电会相应有所差异,特别是一些贫困家庭,几代人挤在一套房子里,对于人口较多的家庭来说,实行阶梯电价后将面临电费支出涨幅较大的问题。省物价局采纳了考虑家庭人口数量的意见,保障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基本稳定,经认定的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用户,每月首档电量可以增加100度。

    低保户每月15度免费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抄表年度结束后,按每户每年180度乘以现行电价计算的电费全额退费。

    解读:听证会上,个别参加人建议适当提高“低保户”的免费电量基数。部分参加人认为,相对“五保户”,“低保户”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偏低,建议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施10至15度的免费电量,我省按最高标准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最高每月每户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采纳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执行最大免费电量基数的意见,不采纳再提高免费电量基数的意见。

    试点峰谷分时电价

    适时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解读:听证会上部分参加人认为,通过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可以引导居民错峰、避峰用电,降低用电费用。市物价局认为,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能够鼓励居民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所以采纳了这条建议,不过由于技术等因素,目前还不能立即实施,将在合适时间进行试点。 没有涉及优惠电量档

    解读:听证会上,部分参加人认为,听证方案只是对多用电的用户多收费,并没有对用电少的用户进行鼓励,建议在第一档电量下面再加设一个优惠档,让用电少的用户享受到实惠。

    省物价局解释为,根据国家要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一档电价维持现行水平不变,我省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不采纳在第一档电量下面加设优惠档的意见。

    另外,听证会上,部分参加人认为,城镇居民用电量高于农村居民,听证方案将城乡合在一起计算用电量,无形中拉低了第一档电量,建议分别设置。“不采纳城乡分别设置分档电量的意见。”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取消城乡歧视性价格政策,是包括物价工作在内,各项工作努力的方向。目前,我省包括居民生活用电在内的各类用电价格均是城乡同价,其它省(市)也没有城乡分别设置分档电量的先例。

    算账

    根据我省确定的试行方案,一二档电量之间的加价仅为9.5元,也就是说,月用电量在400度时,每月要多支出9.5元钱,超过400度以后,每200度就要多支出60元电费,到1000度时,要多支出的费用就达到了189.5元。

    调价前后电费支出对比表 月用电量 阶梯电价价格(元)现行电价(元)多支出电费(元)

    200度 109.38 109.38 0400度 228.26 218.76 9.5

    600度 397.64 328.14 69.5800度 567.02 437.52 129.5

    1000度 736.4 546.9 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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