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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个人公积金上限变2730元 月最高5460元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6-20 06:37:14 字号:TT

    7月1日,青岛市2012年度公积金新规将开始实施,其中个人缴存上限将2011年的2379元上调至2730元,这意味着青岛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可达5460元。

    据介绍,目前青岛市七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商品住房40万元,二手住房25万元;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商品住房20万元,二手住房15万元。其中首付比例为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最高贷款比例限额为70%,二手房为40%,其中,10年以上的住房,房龄每延长5年,可贷额度比例相应增加10个百分点,贷款比例最高限额为房屋实际成交价与评估价中较小值的60%。

    另外,按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计算出缴纳人可贷公积金的额度,具体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申请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女60)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为30年。除上述按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可贷额度外,实际可贷额度还需根据区域限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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