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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孩眉角磕破家长索赔7000 幼儿园为难(图)

来源:大众网-- 2012-07-21 06:29:19 字号:TT

高先生的女儿锁骨骨折。

王女士的女儿眉角磕伤。

    7月份以来,开发区市民王女士和高先生的孩子分别在幼儿园磕破眉角、摔断锁骨。王女士向幼儿园索赔遭拒并导致双方关系恶化,而高先生在女儿受伤四天后,还没能见到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据悉,虽然幼儿园都入有“校方责任险”,然而有的幼儿园考虑到形象问题会选择隐瞒回避或者私了,导致索赔渠道不畅。

    开发区市民王女士5岁的女儿在衡山路附近的“

小天使幼儿园”上学。7月 19日,王女士介绍,7月5日上午,孩子在幼儿园内卫生间摔倒,导致左眼眉角磕破出血,王女士担心会留下疤痕,向幼儿园方面提出7000元的索赔,是为了用于孩子今后的“美容”。

    对此,幼儿园的孙园长告诉记者,孩子出事,幼儿园方面肯定有责任,但家长“狮子大开口”,让幼儿园方面很为难。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初步达成一致:通过专业的美容机构对孩子的伤口做鉴定,如需相应治疗或整容手术,幼儿园承担相关费用。

    无独有偶,家住开发区黄岛街道的高先生3岁的女儿也受伤了,16日,孩子在黄岛中心幼儿园内摔伤肩膀,到医院拍片才发现,孩子的左锁骨断裂。

    高先生称,幼儿园老师一直想私了,但一直没有给出个痛快的解决办法,自己一直见不到园长。记者来到幼儿园,对于女童摔伤一事,一位女老师称“没有这回事”,并称园长在开会。“我们没有提任何索赔,但幼儿园方面出面道个歉或给个说法就这么难?”高先生表示,将继续讨说法。20日,高先生拨打黄岛区区长公开电话反映了此事。

    记者联系到开发区托幼办,相关负责人范先生表示,对于幼儿在幼儿园受伤的情况,幼儿园方面应第一时间上报,可及时通过相应程序享受校方责任险,报销相应费用,目前,托幼办对这两件事并不知情。

    “幼儿园方面可能也考虑到影响,一般想同家长私了,但家长往往会情绪激动导致不好的结果。”范先生建议,如果家长同意私了,应保持理智,促成事情的解决。如果条件允许,家长可给孩子投商业保险。

    就幼儿在幼儿园受伤问题,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孩子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承担责任。当前孩子一旦受到伤害,学生家长可能情绪比较激动,进而提出较高的索赔要求,幼儿园方面可能无法接受,这样就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记者 王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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