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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46家!工信部公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2020-11-18 09:22 来源:青岛创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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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公示了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全国共有1744家企业入选。其中山东有124家上榜,青岛企业占37%,有46家。

序号    企业名称  

1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    青岛爱尔家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中特科技工业(青岛)有限公司  

5    青岛恒信塑胶有限公司  

6    山东英吉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7    青岛豪德博尔实业有限公司  

8    海德威科技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9    青岛中加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0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11  青岛华瑞丰机械有限公司  

12  青岛大东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3  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14  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青岛新世纪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16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7  青岛田瑞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18  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19  青岛青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  青岛宏达锻压机械有限公司  

21  青岛明珠钢结构有限公司  

22  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3  青岛点石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24  青岛橡六胶管有限公司  

25  青岛雷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6  青岛海大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27  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8  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  青岛汇君环境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30  青岛东昌纺机制造有限公司  

31  青岛恒华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32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33  青岛方冠摩擦材料有限公司  

34  青岛即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5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6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7  青岛德盛利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38  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39  青岛朗夫包装有限公司  

40  青岛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41  青岛三联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42  台励福机器设备(青岛)有限公司  

43  青岛日日顺乐信云科技有限公司  

44  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5  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6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前,青岛已有5家企业入选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序号    企业名称  

1    青岛海纳光电环保有限公司  

2    青岛宝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3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4    青岛东海药业有限公司  

5    青岛建华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据了解,获得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属于国家和各省(区、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

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

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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