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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任务 打好青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2019-09-2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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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9月24日讯(通讯员 邓佐轩)今天上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青岛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有关要求,高标准完成我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任务,切实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我市实际,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方案》。主要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年底,农业绿色发展明显提升,构建起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彰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性成效;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成效显著,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方案共提出五项工作任务: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2020年年底,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

调整农业结构。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和有机肥增施替代工程,推进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绿色高效发展。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1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全市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6%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商品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到22万吨;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增加到8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以上。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提升工程,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土壤保护与修复工程,形成科学规范的综合防治体系。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3%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幸福指数。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55%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完成80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小流域生态清洁工程,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到2020年,全市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3个,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

方案共提出六项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职抓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相关区(市)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

强化和完善财税与土地保障政策。相关区(市)政府要统筹相关渠道资金,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奖补、税收和用地优惠政策,建立稳定的财税和土地保障机制。

完善社会化参与机制。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推动基层政府购买相关公共服务。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加大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健全肥料、农药使用调查和监测评价体系。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科普活动,强化村委会在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的责任,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强化监督评估。每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开展1次评估,终期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有序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从2019年2月开始,截止8月底,我市已完成水源地的调查评估等摸底工作,通过实际摸排,复核“千吨万人”级水源地为39处。莱西市、胶州市等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并按计划开展了立标工作,其他区(市)待保护区划定完毕后,立标工作同步开展。

(二)严密组织对农村饮用水进行监督性监测。今年9月份,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完成了省定贫困村“千吨万人”以下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调查监测评估工作,印发了《关于通报省定贫困村“千吨万人”以下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调查监测结果的函》。

(三)扎实开展“千吨万人”级农村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活动。印发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界立标工作的函》,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和部署。

(四)严格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转发鲁环函〔2019〕300号文件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畜禽养殖绿色健康发展。

(五)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印发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实现了2019年度夏季秸秆禁烧“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黑斑”的工作目标。

(六)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尽快落实<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工作方案>工作的函》,指导有关区市开展村庄污水治理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共组织调查了7个区(市)、81个镇(街道)的5371个村庄(不包括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根据《山东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指导相关区(市)按照上级要求编制本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七)按期完成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全市累计完成709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312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2588.31万元。2019年我市组织推进119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完成49个,计划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5个,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建制村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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