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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生意不好泄愤火烧妇女儿童商场 被判13年(图)

来源:青岛晚报-- 2013-01-23 15:12:03 字号:TT

  2011年11月 1日凌晨3时左右,威海路妇女儿童用品市场冒出浓烟。这里地处繁华路段,多人拨打119报警,火虽被扑灭,但商铺里的不少衣服、鞋帽都已烧成了灰烬。经保险公司鉴定,火灾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固定资产456万余元、施救费96190元。保险公司已赔付158万余元。市场怎么会突然起火?公安局市北分局现场勘查时,发现了可疑的未完全燃烧的塑料汽油桶、逃跑用的白色绳子等物品。经鉴定:火灾原因是有

人放火。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放火的赵某——曾经的市场摊主一审宣判,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307万余元。赵某没上诉。

  摆摊卖菜赚第一桶金

  1974年出生的赵某是山东临沂人,他2004年在威海路飞拉利鲜活菜市场经营一家菜摊和肉食摊,挣了点钱。2010年,市场重新装修规划,把他的摊位换到较偏的位置,生意明显不如往昔了。赵某开始寻找新的商机,他听说妇女儿童用品市场里有人转让摊位,没做市场分析也没花时间考察,就花17万元从陈某手里包下两个紧挨着的摊位。

  赵某说,接手摊位之后,他觉得被陈某骗了,摊子不赚钱,每个月还在赔钱。 2011年10月20日左右,赵某又回去找飞拉利鲜活菜市场的负责人,希望能给调整菜市场的摊位,但负责人表示位置已经分配了,没答应赵某。菜市场的摊位位置不好,不挣钱,加上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的生意每天都在赔钱,据飞拉利鲜活菜市场的负责人回忆,当时交涉这些事情时,赵某时常情绪不稳定,易激动。

  藏汽油菜刀准备放火

  赵某说,最后让他心生报复的想法,是因为他所在的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的老板让他去浮山后开分店。当时市场准备在浮山后开一个新的分店,动员市场内经营比较好的商户到浮山后去再开一家摊位经营,赵某不想去。不久,公司将市场内每平方的租赁费涨了6角钱,去浮山后开新摊位的商户每平方涨了3角钱。赵某的摊位因此每年要多交7000元钱。

  “我把所有的资金全部投资在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租金涨了,我根本没法生存下去,于是萌发了报复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的想法。我买了香、鞭芯、鞭药、汽油、20米逃跑用的绳子,买了两个10斤的塑料桶在长春路加上了油,放在沈阳路家中。后我还想威胁飞拉利市场经理,又买了两个25斤的油桶也装满了,藏在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的摊位内。2011年10月31日18时左右,我趁人不备从后门货运通道进入商场,听说商场晚上有保安带着狗巡查,所以还备了一把菜刀。 ”

  潜入市场泼汽油放火

  赵某说,放火的前一天,他赶在下午6点妇女儿童用品市场关门前从运货通道进入了商场,从三楼楼梯口出来后,他怕人发现,掀开第一个摊位的门帘,钻进去躲了起来。很快,赵某就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到门外有保安牵着狗在商场里巡查,当时保安没有发现赵某。大约凌晨1点,赵某想出去探听一下是否有人。他脱下鞋来拿在手里,另一手拎着菜刀。他走到自己摊位前,打开门,拿出汽油泼在衣服上。在市场二楼、三楼点燃香作为引燃物,赵某分别引燃了三处起火点,引起重大火灾。

  妻子坐月子他只顾逃

  赵某从窗户爬出来,绳子离地面还有3米多,赵某沿着绳子往下爬,掉到地上,声音惊动了后院里的狗,赵某很害怕,爬起来翻过院墙,跑到长春路与和兴路路口打车逃走。为躲避警方侦查,他先打车到山东路,又换乘另一辆出租车回到沈阳路的家中。从家里带了生活用品后,打车到城阳汽车北站,又打车到胶南汽车站,坐上了去沂水的长途车。后来赵某从沂南回到青岛,躲进飞拉利市场附近废弃的铝制品厂。

  在赵某四处逃窜的时候,他的妻子刚刚生下了两人的第二个女儿,正在坐月子,母女俩正是最需要人照顾的时候。

  放火后3天就被抓获

  公安市北分局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实,公安机关在市场的二楼、三楼发现未完全燃烧的塑料桶各一个,在二楼B3-11号摊位附近的货架上系有一条白色的绳子,绳子斜向下又系于木门把手上,从北窗窗口向外垂下,绳子下端距后院地面350厘米。公安机关认定,火灾原因是有人放火。警方在商场监控中发现赵某与犯罪嫌疑人图像比较相似,因为赵某经营后一直亏损,多次威胁原摊主,扬言报复,警方认为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1年11月4日,警方将赵某抓获。(记者 赵黎)

    案件细节:半夜放火为避免伤人

    “良心未泯”被法院认可 赵某获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赵某因租赁摊位经营不善等问题与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产生矛盾,为泄私愤,采取放火的手段,将青岛威海路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烧毁,致使公司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郭伟为赵某做法律援助,他认为,赵某的犯罪动机基于自认为承包经营受骗,生意遭遇不顺,而想报复商户。由于他不能很好地处理所发生的经济纠纷,进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在赵某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商场和无辜摊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深感懊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并向法庭承认了放火的事实。庭审中,赵某承认自己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考虑到了尽量不造成人员的伤亡,律师认为这说明赵某良心并未完全泯灭。在律师会见时,赵某表示要好好改造,希望重新做人。同时,律师指出赵某没有前科劣迹,是初犯。法院对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妇女儿童用品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30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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