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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八成家长关注虐童事件 支持入刑从重处罚

来源:法制晚报-- 2012-11-01 17:04:26 字号:TT

  记者调查幼儿园100位家长 九成认为虐童行为应受刑罚

  10位法学专家参与问卷调查 认为虐童如入刑可最长5年

  山西、浙江幼儿园教师虐待孩子事件尚未平息,10月29日,山东东营再曝幼儿园教师针扎幼童事件,当事幼师已经被行政拘留。虐童事件一时成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记者在本市选取了4家幼儿园,针对幼儿教师虐童问题,对100位家长进行了调查。100位家长,全

部认为虐童行为应该入刑,近五成家长表示,刑期应在半年以上。

  同时,记者采访的10位法学界专家中,9人表示对虐童行为零容忍,6人认为虐童行为应该入刑,刑期最长不超5年。

  调查说明

  样本:调查记者随机走访了四个幼儿园,调查了100位在幼儿园接送孩子的家长。其中男童家长53位,女童家长47位。

  方式:问卷调查时间:10月29日

  家长调查

  近八成家长关注虐童事件

  对于近期山西、浙江等地连续发生的幼儿园虐童事件,有75%的家长表示了解并且非常关注。

  家长们纷纷对此行为表示谴责,称这一事件已经成为家长接孩子时的热议话题。

  25%的家长表示不清楚此事。这些家长中,以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老年人居多。听说有幼儿园的孩子受到虐待,老人们非常愤怒,直言这样的人不配为人师表,应该受到法律严惩。

  园内生活家长了解不容易

  对于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问题,三成家长表示很关心,但也有一些家长表示并没有特别关注。

  当被问到是否清楚地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时,三成家长称,是从孩子口中了解幼儿园的情况的,而超三成的家长表示,他们从没主动地了解过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情况,有时候接孩子听别的家长念叨几句。

  采访中,记者发现,无论是通过孩子还是通过老师了解幼儿园的情况,女孩家长更胜一筹。不少女童家长表示,一些相关新闻报道,让家长更难安心,只能多问问孩子、教师,力求了解孩子,不让孩子受到伤害。

  孩子厌倦入园两成家长不理会

  在调查孩子是否曾经对幼儿园产生厌倦情绪的时候,有58%的孩子家长表示孩子曾经厌倦上幼儿园,其中女孩达53.45%,男孩这一比例为46.55%。

  面对不愿上幼儿园的孩子,有41位家长首先想到和老师沟通。

  37位家长会向孩子询问厌倦入园的原因,“既然问题出在孩子身上,当然要从孩子着手来解决”。

  也有21位家长表示,他们会正常接送孩子上幼儿园。有的家长表示,孩子有时会闹着不去,但无外乎不想起床,不想被老师管教,坚持送也就没事了。

  但也有家长表示,孩子曾经不愿上幼儿园,自己因工作忙未理会,后来才知道孩子长期在班里受人欺负,而老师并未有效阻止,从而给孩子带来伤害。

  老师动手百分之百算虐待

  在问到什么样的行为算虐待时,100位家长无一例外认为,对孩子动手百分之百算虐待。值得一提的是,47位受访家长对虐童行为“零容忍”,认为无端辱骂或嘲笑孩子、拿孩子取乐也算虐待。

  在实际采访中,很多家长不相信老师会对孩子动粗,但他们对孩子可能在精神上受到的打击格外关注。对于体罚,虽然大部分家长倾向于此行为为虐童,但也有一些家长表示如果为了孩子好,在不伤害孩子的情况下可以接受。

  近九成家长支持虐童入刑

  100位家长中,有88位认为虐童行为应该入刑。其中45位家长表示应从重判罚。

  对于山西太原虐童事件中,当事教师被判拘留15天的案件,三分之二家长认为处罚明显过轻。

  在刑期问题中,近五成家长认为,应判半年以上有期徒刑。

  专家观点

  针对虐童行为能否入刑,本报记者结合家长观点对10位法学专家进行了问卷调查。

  受访专家(按拼音排序)●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刘丽娜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皮艺军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邬明安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席小华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徐秀萍

  ●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起淮

  六位专家认为虐童行为该入刑

  对于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10位专家均表示有所了解。对于是否应将恶性虐童案入刑时,6位专家明确支持,2位表示反对,另外2位专家认为应当慎重行事,因为目前缺乏有效、大量的调研,急于将恶性虐童纳为犯罪行为,未免太过草率。

  九位专家对虐童行为零容忍

  对于什么行为算虐童,记者采访专家时,也分别提出了和家长相同的选项,分别是“无端辱骂或嘲笑孩子”、“罚站等轻度体罚”、“以取乐等目的强迫孩子进行其他活动”、“直接对孩子动手并造成身体伤害”。

  10位专家中,9位认为这些全部属于虐童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只有1位专家认为,只有对孩子动手才可以纳入虐童行为的范畴。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指出,虐童行为不止如此,不给孩子吃饭,不让孩子睡觉也构成虐童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巨额精神赔偿是制裁虐童行为的有效手段。虽然虐待儿童应当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但他并不赞同将虐待儿童行为入刑,“不能动不动就采用刑事手段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

  刘俊海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虐待、侮辱儿童,属于严重侵犯儿童人格权利和尊严的行为,会给儿童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和阴影。如果让侵权方承担严重的民事法律后果,赔偿巨额精神损害赔偿金,应该能起到警示的作用。

  大众缺乏意识成为监管难点

  如果对虐童行为进行判罚,其监管、操作上的难点在哪里?

  对于这个开放性的问题,专家们各抒己见。2位专家认为,和其他犯罪一样,没什么所谓的难点。

  4位专家则认为,目前社会上及家长间并没有这样的一种保护意识,更别提孩子们了。一旦这种恶性事件发生,如果家长不够细心,可能难以发现孩子受到虐待。

  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教授说,现在还没有形成全面保护儿童的意识,这使得家长即使得知孩子受到虐待,也不敢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因为家长有顾虑,担心幼小的孩子会在学校被报复。

  比照虐待罪最长不超过五年

  如何区分虐童行为的恶劣程度?您认为应该处以怎样的刑罚?

  在这个问题上,大多数专家都提到了使用虐待罪来作为对照,包括当次行为的后果以及是否连续发生等等,刑罚最长不超过5年。

  洪道德教授说,幼儿和儿童属于未成年人中特别需要保护的群体,对其人身及心理实施的伤害均应从重处罚。打一个耳光,也会对儿童造成较大伤害,如果尚未构成刑罚,可以用行政处罚。

  首都师范大学席小华副教授认为,除了刑罚,还要保障儿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要求侵害人向孩子道歉和赔偿,如果侵害人是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应当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撤销教师资格。

  当然虐待和正常的管教应当有所区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邬明安建议,虐待儿童的行为要与正常的管教行为区分开,也要保障老师管教学生的权利。

  相关链接

  5岁的男孩小强,在就读的山东东营市海培金色摇篮幼儿园遭遇老师“针刑”。10月29日,“针刑”虐童老师被行政拘留。

  山西太原市蓝天蒙特梭利幼儿园,10月15日16时左右,老师在一个女童的脸上狂扇了几十个耳光。教师李竹青已被行政拘留15天。

  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的90后老师颜艳红,两手拎着一名小男孩的双耳,将他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男童疼得张嘴哇哇大哭。该老师多张虐童照片被网友搜出。对于是否对其批捕目前尚无结果。本版文/记者王晓飞李奎实习记者张珺李鑫铭 制图/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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