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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教育优先发展18条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9-11 06:14:15 字号:TT

    每年9月第一个周各级政府要集中研究教育工作、配套学校建设不能按时交付的由城建部门列入联合制裁名单……昨天是教师节,青岛出台《关于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18条措施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关键词·公共资源先满足教育

    《意见》首选从制度层面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据介绍,我市将每年9月份的第一个周确定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集中研究教育工作周,各级政府

研究年度工作时要将教育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资金分配、资源配置优先措施。每年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要有教育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在制定城市空间布局、产业布局规划和引进项目时,要吸收教育部门参与,同步规划人才需求,确保提前统筹规划学校、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项目。青岛市和五市教育、发展改革、规划部门要加快制订《2012-2020年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优先规划一批教育设施。

    《意见》明确,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市本级财政教育投入,落实区(市)投入责任,确保《纲要》确定的教育支出目标的实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期调整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教育部门要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公共资源将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各级政府在项目审批、水电供应、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要。在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和城镇化进程中,各级政府的用地指标和征地指标,应当优先满足学校建设需要。在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安排上,应当保障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高校、科研院所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资源免费向中小学 (幼儿园)开放。加大继续教育投入,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全面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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