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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火车站周边划出整治圈 治理强买强卖出租挑客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8-28 07:20:43 字号:TT

青岛火车站周边划出整治圈 治理强买强卖出租挑客

    昨天,记者从青岛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市容市貌,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印发 《关于对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市容环境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共同对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之后纳入常态管理。

    火车站周边今起整治

    《通告》对此次整治范围作

出了界定,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包括广州路-单县路-单县支路-太平路-浙江路-兰山路-泰安路-过街通道-云南路-广州路环内及道路两侧。《通告》明确规定,今天起,火车站及周边区域严禁随意占用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严禁店铺超范围经营、无照 (许可证)经营;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严禁油烟扰民、噪声扰民和污染大气环境等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区域私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亭体应符合统一规划、管理。同时,《通告》规定,严禁乱倒乱抛废物、垃圾,乱堆乱放杂物、货物等有碍环境卫生的行为。环卫部门要做好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理,做到无污水污物、无卫生死角,保持上述区域环卫设施整洁无损,市容环境干净卫生。

    出租车胡来可吊销资格

    《通告》对开展出租车营运秩序整治作出规定。重点打击出租车在营运站点候客时不进站排队、不服从调度、不按序待客以及出租车挑客、宰客、拒载、倒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对欺行霸市、强拉强运及以其他方式扰乱出租车客运秩序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吊销道路运输证和服务资格证。

    《通告》规定,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于顺 通讯员 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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