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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发裸照敲诈7万元强留女友心 女子淡定报警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8-06 06:43:09 字号:TT

    “90后”小伙龙某和女友的感情出现危机,为了挽回这段恋情,竟拿女友的裸照当筹码,威胁对方如果分手只有两条路,要么裸照见诸网络,要么拿7万元钱解决问题。近日,龙某终审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威胁发裸照到网上

    1991年出生的龙某认识女友李某后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一度非常亲密,甚至在龙某手里还保留着李某的一组裸照。然而,两人相处时间一长,矛盾也越来越多,去年8

月,李某突然提出了分手,任凭龙某如何劝说,李某的态度始终非常坚决。

    为了让女友放弃分手的念头,龙某拿出了自己当初为李某拍摄的一组裸照,并威胁对方如果两人关系破裂,他就把裸照发到网上,为了警告李某,龙某先是把裸照发到了互联网“QQ”空间里。

    索要“分手费”了事

    龙某的警告并没有起到效果,反而更加激怒了李某。随后,龙某给李某和李某的母亲发短信称,如果李某执意要分手,那么或者让李某的裸照在互联网上随意传播,或者交一笔“分手费”了事。龙某给李某和李某的母亲开出的价钱分别为5万元和2万元。可是龙某所做的这一切,并没有见到李某及其家人有任何反应。

    李某的态度终于让龙某忍无可忍,去年8月下旬一天,龙某将李某的裸照传至了互联网上。几天后,李某的亲友在浏览网站时突然看到,裸照的当事人竟然与李某长得一模一样,赶紧与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确认后向警方报案。

    敲诈勒索被判3年

    警方很快找到了龙某,由于龙某发送给李某及其母亲的威胁短信都被完好保存,而且电脑里储存了李某的裸照,法院认定龙某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龙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后,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了上诉请求。龙某称当初他传裸照和威胁“分手费”并非为了敲诈,只是想挽回李某的心,因此主观上并非故意犯罪。但法院认为,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把李某的裸照上传到互联网上相威胁,利用李某及其亲属不愿让他人看到李某裸照的心理恐惧,勒索他人财物,不论犯罪动机是否想继续和李某保持恋爱关系,均不影响对犯敲诈勒索罪的定性,最终驳回了龙某的上诉请求。(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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