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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五个结合”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3-12-11 16:32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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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涛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孕育下,“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形成了“党建统领、人民主体、多元共治、‘三治结合’,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内生性经验之一,“枫桥经验”历经60年考验,始终保持人民性、参与性、创新性特色,抓源头、建制度、求长效,以“大平安”促“新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可推广与仿效的典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要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做到“五个结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将“枫桥经验”与基层民主相结合。“枫桥经验”之所以具有持续的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人民当家作主”理念在枫桥实践中开花结果,这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密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继续完善党建统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动性社会组织,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通过健全社区治理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治理的认知机制、表达机制、反馈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将居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运用智慧提升认知、化解矛盾、创新经验、刷新格局、共享成效,在提高社会治理质量的同时,通过“说事、议事、主事”,把居民的参与意识变成现实行动,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真正实现民事民办、民事民议、民事民管。

将“枫桥经验”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以数字赋能多元化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注重技术系统与制度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的双向互构,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架构设计看,要以服务为导向,以“一站式受理”“全链条服务”和“一揽子调处”为目标,进一步整合散落在信访、调解、诉讼等多个渠道的线上线下资源,推动形成“由横到纵”的平台化政府组织形态。从职能划分来看,要搭建“上下一体、条块结合、虚实交融”的跨部门跨主体协作体系,其中上级部门负责平台体系的整体运行,中间层级负责解决属地和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基层单位负责将各类资源落到实处,办好群众的身边事。从功能实现来看,要深度融合本地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综合治理、数字治理指挥等平台,以平安工作联动、重大问题联判、重大矛盾联调的“三联”工作体系为重点,构建立体化、弹性化的基层综合治理联动体系。从实际应用来看,要综合事件的经验性、推理性分析和数据模型的智能化研判,基于场景和需求驱动,实现对多元矛盾纠纷风险的实时检测和精准评估。

将“枫桥经验”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深邃独特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哲学思想和价值理念,跨越时空,展现出永恒的魅力和非凡的价值,在今天可以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各项制度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可以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教化引导人民、促进社会整合、引领社会善治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具有强烈的现实需要。作为中国本土产生的基层治理经验,“枫桥经验”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联系紧密,与“民为邦本”“国泰民安”“平安是福”等传统文化价值取向高度契合,展示着对“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特别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治理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挖掘运用其中诸如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治理之道,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化解之道。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过程中,创新创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具体工作方法,运用乡贤治理、情感治理、柔性治理等多种治理方式,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推动和谐等工作中取得新成效。

将“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相结合。近年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并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进一步推动数字法治建设,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优化各种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各类资源共建共享,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领域法律制度,完善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健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健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强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尊重英烈、社会诚信、孝老爱亲等领域立法,以良法助力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善治。同时要大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本身的立法工作,为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法治保障。

将“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相结合。党的二十大鲜明提出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发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员令。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总体战略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体现,各地围绕落实“枫桥经验”所进行的充满烟火气、带有浓厚中国特色的探索,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所在,“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基层基础这一根本展开,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最大程度把矛盾风险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基层社会治理成本,避免矛盾外溢扩散,极大提升了治理效能,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现代化的根本是人的现代化,“枫桥经验”包含“以人为本”的价值准则,在全国各地的实践中,人民群众运用智慧提升认知、化解矛盾、创新经验、刷新格局、共享成效,在提高社会治理质量的同时,通过“说事、议事、主事”实现“自我提升、自我转型”,这一过程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增进了人民福祉、激发了人民创造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来,正是实现“多数人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作者单位:青岛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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