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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抛妻弃子与新欢结婚 法院判其赔钱又赔房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3-07 06:01:55 字号:TT

  外地男子章某先与一起打工的同乡未婚同居生下一子后,又与即墨一名女青年登记结婚。前女友发现后,将负心的章某告上法庭,索要孩子抚养费和房产。记者昨天从即墨法院了解到,章某与前女友已形成事实婚姻,无条件按每月600元支付孩子抚养费至成年,贷款所购房产由张某支付前女友6万多元房产赔偿。

  未婚生子又和别人结婚

  据即墨法庭女子法庭高庭长介绍,去年一名外地女子李某来到女子法庭,一纸诉状将自己同居多年的前男友告上法庭。李女士称,7年前,她与同在即墨打工的老乡章某认识,两人很快以夫妻名义同居,由于双方父亲反对这门亲事,两人一直没有登记结婚。前年,由于家庭琐事,章某离开李女士。不久,李女士便产下一子。本以为生米成了熟饭,双方父亲就此可以同意两人结婚。可是让李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当她在即墨找到男友时,章某竟然已经和另外一名女青年登记结婚了。两人因为抚养孩子和房产的事,多次发生争吵。最终章某对李女士和自己的亲生骨肉没有理会。现在孩子已经3岁了,一直由李女士一人抚养。而章某和现在的妻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对李女士母子不管不问,这让李女士更加寒心。

  法院判他赔房款抚养费

  据即墨女子法庭办案法官调查了解,李女士和章某一同来到即墨打工,并一起打拼,在即墨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两人分手后,因为孩子的抚养费和房产一事争吵不休。今年30多岁的章某称,他和前女友分手后,并不知道她生了孩子,这才重新恋爱结婚,没想到过了很久后,前女友突然冒出来,这让他大吃一惊。

  法庭经调查认为,两人在即墨同居期间,贷款购买了一处房产,归章某所有,剩余贷款由章某一人偿还,并赔付李女士6.4万多元,一次性付清。同时,按每月支付600元孩子抚养费,直到孩子自立为止。

  即墨女子法庭高庭长介绍,去年他们一共接到离婚案1200多起,经过协商解决破镜重圆的占到了一半以上,而像此类在企业打工人员离婚案占了八成以上。(记者 康晓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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