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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省会城市不设专职党委副书记 被指更加务实

来源:华商网-- 2013-02-24 16:55:03 字号:TT

  近期,西安市委班子有新的调整,原省公安厅副厅长、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第一书记、公安局长杜航伟调任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西安市委副书记刘春雁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市纪委书记一职。

  记者统计发现,全国22个省会城市和5个自治区首府中,已有约半数城市不设专职党委副书记,而是由副书记兼任其他重要工作。

  西安市委新班子亮相

  未有专职副书记

  2月8日,西安市举行迎新春团拜会,新调整的西安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共同亮相。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董军,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刘春雁,构成了西安市党委书记“一正两副”的格局,且不设专职副书记。

  早在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就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2006年至2007年,全国经历省级党委大换届,“一正两副”模式成为地方党委领导机构的主要形式。到目前,除西藏、新疆保留4位副书记,其余各省区市党委副书记职数均为两人。

  四分之一省会城市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

  除西安外,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减副”情况如何?记者根据公开资料统计发现,全国27个省会城市(包括自治区首府)党委领导班子中,23个城市都是“一正两副”设置,占总数的85%。此外,拉萨为“一正五副”,长沙、乌鲁木齐是“一正四副”,成都是“一正三副”。

  在23个党委书记“一正两副”格局的省会城市中:有10个城市设专职副书记;除市长兼任党委副书记以外,13个市的党委副书记兼有其他重要工作,其中有7人均为副书记兼市委政法委书记,占27个省会城市的四分之一;有2人为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人为市委副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目前兼任市社工委主任,贵阳市委副书记王保建兼任市委群工委书记。

  广州社工委于去年10月成立,主要职责是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开展社会工作,重点解决单个部门难以突破的社会管理瓶颈问题。

  贵阳市群众工作委员会于2011年5月成立,主要统筹全市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维护全市和谐稳定,这一新部门在其他省会城市并不多见。

  长沙、成都、乌鲁木齐、拉萨

  仍为“一正多副”

  有4个省会城市依然为“一正多副”。其中长沙为“一正四副”,除市长兼任党委副书记外,有两名专职市委副书记,另有一名市委副书记兼任政府常务副市长。成都为“一正三副”,除市长外,还有一位兼任纪委书记的副书记和一名专职副书记。

  新疆和西藏的自治区首府比较特殊,乌鲁木齐设4位副书记,其中,焦亦民既是副书记,又兼任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委会主任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另设有两名专职副书记。

  拉萨于日前经历一次党委人事调整,目前共设有5位党委副书记。其中拉萨市委常务副书记陈勇和市委副书记、北京援藏指挥部总指挥贾沫微都是援藏干部。

  据统计,全国已有约近半数省会城市不设专职副书记。(资料来源:各省会城市政府官网、党报)

  专家

  纪委书记监督同级党委不宜由副书记兼任

  陕西省委党校党建部副主任刘飞博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半数省会城市党委副书记同时兼任重要工作,这体现地方党委更加务实的新变化。他说,中央并没有明文规定地方党委副书记兼任哪项工作,过去专职副书记主要是协助书记抓好党务工作,例如做好政策研究、党群工作、党校教育等,相对来说,注重协助和参谋。

  对于有四分之一的省会城市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这种现象,刘飞认为,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管理任务越来越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比较适宜。对于有的城市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他认为,纪委书记要对党委工作进行监督,不宜由副书记兼任。而对于有2个城市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飞认为,这对于贯彻党管决策、党管干部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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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渐成规模

  中国共产党建政后,沿袭前苏联体制,各地方党委不仅有多位副书记,包括书记亦有第一、第二之分。

  这种设置在改革开放初期亦有存在,直至中共十三大删除了党章中关于第一书记的规定,地方党委书记只有一个,但副书记数量仍众多。

  2006年前,以一个地级市为例,会有副书记4到5人,他们都是市委常委,而常委一般有9-11人。按程序,对重大问题,都是先上书记办公会讨论,后提交常委会决定,而众多的副书记使得书记办公会这一议事机构代替常委会成为决策机构。

  有评论认为,副书记过多造成职责重叠直接影响实际运作。4-5个市委副书记中,一般由一人兼任市长,一人负责党务,一人分管经济,一人兼任纪委书记,另或有其他诸如主管政法、文卫等的副书记一人;而政府方面,又各有分管副市长5-7人。由此造成党政分工不清,工作权限和职责重叠。

  此后,我国地方党委经历了党委副书记由“一正数副”,向“一正二副”的调整过程。

  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渐成规模。青海、内蒙古政法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后,到2012年2月,全国已有5位现任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此种职务安排渐成规模,打破了一般由省级党委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的模式。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显示出政法委权重增加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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