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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摆脱男友暴力纠缠写10万借条 竟被起诉还钱

来源:青岛晚报-- 2012-07-31 13:27:17 字号:TT

    去年年底,小南(化名)刚从外地出差回来,回家时发现门上贴着一张崂山法院的开庭公告,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被告,再仔细一看,原告竟是前男友小孙(化名),公告中称小南欠小孙10万元,到期没有归还,法院要开庭审理此案。小南这才想起了两年前,为了摆脱男友的纠缠,她被迫签下了不存在的10万元欠条,男友也承诺不会起诉她,现在为何又要开庭了?带着满腹疑问,小南按照指定的时间到法院出庭,一探究竟。

    

男方说法

    拖了两年欠钱不还

    2009年7月,小南和小孙经朋友介绍相识,并很快坠入情网,不过恋爱三个月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在法庭上,小孙称在恋爱期间小南分三次一共跟自己借了10万元,前两次借款小南都打了借条,最后一次借款时打了一张10万元的总借条,欠条中称小南将在两年内还清欠款,现在时间已到,小南还没有还款,这才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

    女方说法

    为摆脱殴打才签的

    听到小孙的话,小南这下沉不住气了,在法庭上情绪有些激动,她称和小孙恋爱后,他经常打骂自己,迫于无奈才提出要和他分手,但小孙一直纠缠自己,小孙提出要分手可以,但是小南必须签一张10万元的欠条。小南为了摆脱噩梦,才迫于无奈在小孙已经写好的欠条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她并没有欠小孙的钱。

     法院审理

    法官逐字分析断案

    在庭审时,小南还出具了一份录音作为证据,证实自己和小孙之间从未发生过债务纠纷。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录音中小南的家属问小孙,小南是否跟他借过钱,小孙说“没有没有。”

    为了确定双方是否真的发生借款,法官问了小孙许多细节问题,比如每次借款发生的时间、地点,能否出具前两次的借条,有的问题小孙对答如流,而有的则支支吾吾。另外对于最为关键的“欠条”,法官逐字分析,也发现了一些猫腻。

    首先,欠条出具时两人虽是恋人关系,但当时双方仅恋爱两三个月,在恋爱时间较短的情况下小孙先后三次借给小南10万元不符合常理;第二,小孙提交的欠条,内容是“今欠xxx拾万元”而非“借”,不符合一般的民间借贷习惯。最后崂山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欠条无效,驳回了小孙的诉讼请求。(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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