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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政策杠杆”撬动制造业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5-13 11:00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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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度营业收入净增超过10亿元(含)的企业予以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青岛市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3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并给予配套奖励……近日,青岛高新区发布《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以全面落实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据悉,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实现跨越发展

《政策》明确,通过鼓励企业高速发展、培育企业发展梯队、支持企业倍增发展、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四个方面,支持企业聚焦主业实现跨越发展。

其中,对年度营业收入净增超过10亿元(含)的企业予以300万元奖励;7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予以200万元奖励;4亿元(含)至7亿元的企业予以100万元奖励;2亿元(含)至4亿元的企业予以60万元奖励;1亿元(含)至2亿元的企业予以30万元奖励;5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予以10万元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且年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其高级管理团队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在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给予差额部分奖励。与此同时,建立倍增企业动态培育库,企业诉求可“一事一议”。

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

《政策》明确,支持企业提升效能推动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于获得市级综合技改奖补和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扶持的企业,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于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须为纳统在库项目才能申请区级奖励)。企业所获区级技改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同时,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对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产品的企业,根据上级奖补资金给予50%配套奖励。其中对购买青岛高新区企业生产或集成的机器人产品的企业,再根据上级奖补资金给予50%配套奖励。配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全面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若已享受下一级奖励,在获评更高级别认定时,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鼓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企业聚焦主业,持续提升自主研发、工艺改进和服务型制造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

新认定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奖励500万

《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支持企业突出优势谋求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 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若已享受下一级奖励,在获评更高级别认定时,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对新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青岛市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30万元奖励。同时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山东省“专精特新”荣誉称号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对新认定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推广应用首台(套)创新产品。企业新获得山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根据市级奖补资金给予50%配套扶持。支持企业经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在政府项目中首购首试。对本区企业购买应用区内企业新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按购买价格(不含税)的30%给予购买方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培育“未来城市”场景示范项目

《政策》明确,通过鼓励工业互联网生态建设、鼓励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大场景示范应用奖励、支持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四个方面,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培育发展新动能。

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按照市级财政资助额度给予1:1配套奖励。

支持企业在设计、制造、管理等关键环节,部署推进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方面的改造升级,重点对企业在网络、工业软件、系统集成等年度内完成投资50万元以上的竣工(上线)项目,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其中采用注册地为高新区的企业自主研发并获得相关资质认定的产品或服务,补贴比例按照上级认定的合同额上浮10%单独计算。对选择获批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的企业进行两化融合改造的投资50万元以下的竣工(上线)项目,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奖励。

培育“未来城市”场景示范项目,对入选青岛市“十佳场景示范”的,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给予1:1配套奖励。对获评山东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5G试点示范的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奖励。

对获批青岛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赋能中心对区内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每完成一家数字化诊断并签订改造协议的,给予赋能中心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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