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百宝箱
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国际 > 正文

深圳警杀警 副所长刀捅下属后被枪杀(图)

来源:大公网-- 2012-09-22 18:08:21 字号:TT

  血案防卫情节引争议

  深圳警方21日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持枪击杀直属上司的老警员吴乾春存在防卫情节,但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引发争议。

  据深圳一名法律界人士称,防卫是否过当,这是划分涉案人罪与非罪的一个关键界限,也将直接影响到这宗警杀警案件的定性,以及身后名誉和后续赔偿。但如何界定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这在现实的案件中是比较难以把握的一个问题。

  据警方透露的案发过程

,杨旭先动手,吴乾春后拔枪。据这名法律界人士称,此案中,杨用刀刺伤吴乾春的腹部,致其伤势严重,随后杨再回头拿警棍,吴乾春的还击是在危急情况下本能还击,并不会考虑射击什么地方,属于正当防卫。

  据知情者信息,吴乾春和杨旭两人均是头部太阳穴中枪。对此,有质疑者指出,吴乾春是一名干了多年的老警察,在短距离开枪,应是清楚头部是要害部位,回击的这一枪上足以致命的,因此应是防卫过当。办案压力或引发心理危机

  死者杨旭的家属对警方说法的质疑也来源于此。据一名死者家属称,既然定性是杨旭是先动刀,那吴乾春就是正当防卫了,为何还要称畏罪自杀。据悉,警方给家属的说法中,对于吴乾春的自杀,描述吴是“畏罪自杀”。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宗血案的发生是在深圳以高压态势稳定治安的背景下,而引发血案的冲突矛盾,也是源自一个这个大背景下的信访案件。近期,深圳刑案高发,深圳警方发起“秋季攻势”严打行动,对破案率有指标要求。其间,吴破获一宗公交手机失窃案,但未及时回覆失主,导致失主接连上告,令杨旭感没面子,并以此训斥吴。但吴已四天未入家门,并认为是杨旭的责任,从而双方发生冲突。有受访基层警员表示,深圳警察加班时间长,压力大,容易引发心理危机。

  正当防卫VS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指对于现实不法之侵害,为防卫自己或他人之权力所为之行为。其与紧急避难、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