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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课本中有一篇李大钊女儿李星华写的《十六年前的回忆》,叙述的是李大钊被捕及在法庭上的情景。但在李大钊被捕的地点这一问题上搞错了。教科书说李大钊是在家里被捕的,其实是在北京的苏联大使馆里被捕的。
一直与李大钊及其一家关系很好的周作人后来在文章中这样说:“是清明节的这天,那时称作植树节,学校放假一日,是日晚我们几个人约齐了,同往海甸去找尹默(即沈尹默)的老兄士远。这天守常的儿子(指李葆华)也凑巧一块去,并且在海甸住下了,我们回到城里,看报大吃一惊,原来张作霖大元帅就在当日前夜下手,袭击苏联大使馆,将国共合作的人一网打尽了。”李葆华同志在回忆此段历史时也说:“‘三一八’惨案发生后,革命运动开始转入低潮。当时人们都劝李大钊离开北京,党中央也安排他到武汉。但一向重实践不尚空谈革命的李大钊认为北方的很多工作都离不开他,且认为暂住苏联大使馆比较安全。谁知张作霖置国际法于不顾。冲进大使馆进行蓄谋已久的大搜捕,并残酷地杀害了李大钊等人。”
这段历史前后因果是这样的:1927年4月,南北反动势力联手破坏了统一战线,向中国共产党人举起了疯狂的屠刀。
由于北京地区国民运动委员会书记李渤海(也是李大钊学生)的叛变,加上杨度先生从最早将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失败消息透露出来的汪大燮口中得知张作霖要动手的情报,曾要胡鄂公转告中共组织。中共组织认为李大钊等人藏在苏联大使馆内,张作霖不敢挑起外交事端,故而没有立即安排李等转移。清明节那天,张作霖悍然包围苏联大使馆,逮捕了李大钊及其夫人和星华、炎华。4月28日又不顾各界舆论和当时还是革命力量的冯玉祥甚至自己儿子张学良的反对,残酷地绞死了李大钊等革命先烈。李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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