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海德堡的时候,诸事都觉得新鲜,惟有一事不快:出门见乌鸦。而且不是少。那些让人膈应的乌黑的身影几乎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房舍、草地、树丛、垃圾箱旁……黄昏时分则最为奇观,成千上万只乌鸦集合起来,一群群,一片片,赶集似的掠过涅卡河,向东南的山林里飞去寄宿,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海德堡的一景。初时见此景总是皱眉,后来时间久了遂知道是自己有问题,总爱对鸟禽走兽也分出个凶吉属类。德国人哪意识到这么多,天鹅白,乌鸦黑,不过羽毛颜色不同,并无等级差异。曾以为这玩意是贫穷和黑暗的象征,盘旋于墓场坟茔之间,因而,认同“天下乌鸦一般黑”一说。
某天出门看见一只喜鹊,仅一只,形只影单,嘶叫于树丛间觅食,不觉眼前一亮,出门见喜,虽未捡到什么金银财宝,倒也先有几分高兴和亲切。那黑白相间的鸟的确看上去更顺眼些,拖着长长的尾巴,显得乖巧伶俐,一身吉祥之相。少见少见,心中不觉有楚楚哀怜之意。走近前来,它亦并不躲避,只是嘶嘶啦啦地叫着。绕过灌木丛,却忽然发现,原来另一边还有一只纯黑的鸟———一只乌鸦,形体略大些,但形状却没什么大差异,它们好像是在争什么吃食,你争我抢,进进退退,互不相让。
那一刹那间,我忽然有了一个令我自己吃惊的发现:两只鸟的叫声几乎是一样的,嘶———啦,原来我们把乌鸦的嘶鸣想象成令人讨厌的聒噪,而把喜鹊的叫声美化成报喜的婉转之鸣,其实不过完全是我们自己的主观好恶,所谓“乌鸦臭嘴”和“喜鹊唱枝”不过完全是我们一厢情愿的虚构!
一切原本是一个解释学的问题———而现代解释学的大师伽达默尔就住在海德堡,104岁了,还活着。
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发现。再仔细些,它们的叫声还是难分彼此,而且再看体态和毛色,差距也微乎其微,不过一个形体略大些,稍有些臃肿,另一个尾巴稍长些,胸部有一块弧形的白。两只如此相近的、在生物学上没准儿是同源同宗的鸟之间,何以会被分出一道凶与吉、祥与恶的鸿沟来?假若德国人也信此道,那大约就不要再出门,平均一天见到1000只乌鸦,而3天才看见一只喜鹊,这日子还怎么过?要么就有另一个办法,“全民除害”,把乌鸦杀净除光,免了这铺天盖地的聒噪,哪怕出门难见喜,也免上街千声忧。
一只喜鹊便可透出吉祥的讯息,3只喜鹊则可以构造出喜庆的气氛,如果有更多的喜鹊、到处是喜鹊呢?那时强大的声势就会让一切乌鸦发抖,望风而逃。
然而对乌鸦的这种偏见并非自古而然,查字典也说“喜鹊等类均属鸦科”,《禽经》中甚至还记载有一种“慈乌”,“比他乌微小,长则反哺其母”。宋代诗人吴激的《人月圆》中的诗句云:“仙肌胜血,宫髻堆乌”,用乌鸦之色比喻美人之发。《汉语大字典》中对“鸦”字的解释的第二个意思即是:“同‘雅’,美好,不粗鄙”。可见对乌鸦的“歧视”是十分晚近的事,也是未曾“入典”的无由来的事情。
我不知道鸟类的盛衰存亡是否与人的好恶有关系,但在国内,乌鸦这种鸟的确已近乎绝迹。当然环境的恶化致使鸟类减少,喜鹊也不能算多,但终归还算常见。如今连天鹅大雁、黄莺杜鹃、沙鸥仙鹤,乃至那种最家常的燕子———《商颂》里的玄鸟,那些常常出现在古代诗文中的美丽禽类,都不那么常见了,但像乌鸦这样曾经多得遮云蔽日的鸟竟至于绝迹,则令人不可思议。毕竟说那鸟与什么社会有关乃是半玩笑的话,但生物学讲适者生存,乌鸦之绝迹,必然有其不能适应环境的根本原因,不讨人类的喜欢,当然是一个因素,但毕竟人对此禽有厌倦之感也从反面“保护”了它,至少不会猎来当作美食之用,所以还不至于赶尽杀绝。
这是很有意思的追问。如果乌鸦有一天能够知道自己的悲剧,改改鸣叫的腔调,或至少在身上添些杂色之毛,会不会绝处逢生,再多起来呢?张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