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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3月21日上线

2022-03-18 10:23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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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青岛市社保中心了解到,青岛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将于3月21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针对市民关注的新系统切换上线、省系统停机暂停办理部分业务而产生的相关疑问,现予以详细解读。

通过人社局官网预约分时段现场办理

青岛市社会保险各项业务提供“掌上办”“网上办”等“不见面”办理服务,疫情期间,请优先通过“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青岛人社”APP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线上渠道,办理人员增减变化、收费核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收退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伤认定、职工待遇申请等社保相关业务。

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市民可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进入“社会保险—查看更多”,通过“网上预约”模块进行分时段预约办理;或者通过“单位办事-社保征缴-网上帮办”模块,“个人办事-日常业务办理-网上帮办”模块,申请协助办理。全市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已制定应急预案,新系统上线后,将增派工作人员、设置潮汐窗口、采取延时服务、分类分时预约等方式,尽可能提高业务办理速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在大厅等待时间。

若因网络故障造成线上业务无法正常办理,青岛市人社局将加快解决速度,问题解决后,将第一时间通过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或“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业务办理提醒公告。非急办业务,市民可以在4月份系统运行平稳后,通过网上办理或到就近的社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3月人员增减变化受理时间临时调整

系统上线,征缴业务恢复正常服务后,3月企业人员增减变化受理时间临时调整为3月21日至25日;灵活就业人员增减变化受理时间,临时调整为3月21日至23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变化受理时间,临时调整为3月21日至24日。4月1日开始,人员增减变化受理时间恢复为每月1日至15日。用人单位可通过青岛市人社局官网在线办理。参保人员如在3月份错过以上经办期的,可以在4月份继续进行办理,因未及时办理续保或停保而产生的社保费少缴或多缴的,可申请补收(不加收滞纳金)或退收。

2月、3月份到龄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无需担心养老待遇发放问题。因新系统切换上线原因,对于符合条件没有完成养老待遇申报、审批的,青岛市将在系统上线后,按规定办理待遇受理、审核,并于4月份补发相应的待遇。

参保单位因缴费基数申报、系统切换暂停服务等原因未及时完成1-3月份申报核定的,可在4月份进行申报核定,免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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