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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推7条措施 防疫情保运输

2020-02-07 17:14 作者:江东旭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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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7日讯(记者 江东旭)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做好机动车维修行业各项防控工作,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针对机动车维修行业采取以下7条疫情防控措施,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车辆安全运输,具体措施如下。 

一、测量体温。每天对全体员工及所有外来人员实施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度的,员工要实施隔离,送修车辆不予维修,并做好记录。
二、安全防护:
1、倡导员工以骑行、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上下班,尽量不坐公共交通,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2、全体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送修车辆上的所有人员不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厂区,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3、直接接触车辆的维修人员要佩戴棉线手套或是橡胶手套开展维修作业。
4、送修车辆进厂后要进行适当的消毒,静置30分钟后进行维修作业。
5、维修人员每完成一辆车的维修须洗手,洗手时间不少于20秒。
6、每天对厂区重点部位及频繁接触的门把手等公共物品、设施设备喷洒消毒不少于一次。
7、使用过的口罩、手套及车辆上的废弃物等集中存放处理。
8、保持生产服务场所通风,避免人群聚集,尽量少开会,实行错时就餐。
三、隔离观察相关人员。逐一登记从外埠返回员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14天隔离措施,未见异常的方可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与该区域人员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向所在地有街道、社区、疾控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四、优先重点保障医疗急救、执勤执法、工程抢险、防疫物资运输以及各类社会公共服务等疫情防控保障车辆维修。承修医疗急救车辆要加强消毒与防护措施。
五、在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对空气滤清器和空调滤清器进行检修。
六、尽量采取预约维修,合理安排维修作业任务,减少人员聚集。
七、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注意酒精属于易燃物品,安排专人管理使用,不能接触明火,不能与84消毒液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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