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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空气质量达2013年来最好

2019-05-3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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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5月31日讯(记者 潘旭)今天,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发布《2018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持续改善趋势,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同比改善,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稳定,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环境安全态势保持平稳。

空气质量水平为2013年来最好

2018年,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为34、72、10、31、15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同比分别改善8.1%、5.3%、28.6%、6.1%、10.5%,一氧化碳浓度基本持平。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出二级标准。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连续三年稳定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5.3%,同比增加6.7个百分点,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

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

2018年,青岛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胶州湾外黄海海域水质状况为优;胶州湾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73.7%,同比升高1.9个百分点。李村河、墨水河和大沽河入海口附近海域水质较差,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

2018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扣除地质因素影响);纳入《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94个地表水断面中,常年断流7个,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35个,劣Ⅴ类断面11个;镰湾河等河流因截污治污不彻底、缺乏生态补水等原因,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降水量较往年偏多

2018年,全市平均气温13.3℃,比常年偏高0.5℃;平均降水量722.7毫米,比常年偏多58.3毫米(偏多8.8%);平均日照时数2342.1小时,比常年偏少92.6小时。

农业气象灾害主要有台风、霜冻、风雹(风雹是指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所造成的灾害)。综合分析全年的农业气象条件,属一般年份。按照生态质量气象评价分类标准,各区市生态质量均一般。

此外,就声环境、辐射环境等,公报也进行了发布。2018年市区道路交通昼间和夜间噪声分别为68.0分贝和62.7分贝,昼间噪声属好水平,夜间噪声属较差水平;区域环境昼间和夜间噪声分别为56.9分贝和48.9分贝,属一般水平。

市区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均达标;夜间噪声0类、1类、3类区达标,2类和4类区超标。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同比基本保持稳定。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在50.5~54.8分贝之间,等级为较好,夜间噪声在43.7~47.4分贝之间,等级为较好和一般;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在63.2~66.7分贝之间,等级为好,夜间噪声在50.7~58.1分贝之间,等级为好和较好。

2018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处于天然本底水平;气溶胶、沉降物、空气、降水、饮用水源地、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土壤中天然及人工放射性物质浓度处于本底水平;全市环境综合电场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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