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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给儿结婚建房拆老屋 涉嫌损毁文物被抓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2012-11-30 15:54:38 字号:TT

老人为给儿结婚建房拆老屋 涉嫌损毁文物被抓

老人为给儿结婚建房拆老屋 涉嫌损毁文物被抓

  陈老汉被批捕,村子里一下子炸开了锅。

  陈老汉是兰溪黄店镇芝堰村,家里的老房子,一家人已经住了几十年。老陈的儿子要结婚,这个月初,他就想着把老房子拆了,借了钱准备造新房子。

  11月9日,房子拆得差不多了,村干部让老陈带着户口本到镇上去一趟,就再也没有回来。村主任带回消息说,老陈是被公安带走的。

  他拆的是自家的老房子,究竟犯了什么罪?公安凭什么抓人?大家议论纷纷。

  家人不解,拆自己家的房子也要坐牢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芝堰村。

  在一所废弃的小学校舍里,记者见到了陈老汉的老伴。老房子拆掉后,这里成了她临时的居所。

  父亲被公安带走后,怕再出事情,出嫁的女儿带着两岁的儿子回了娘家,陪母亲住一段日子。

  大妈穿着一件旧衣服,花白的头发凌乱地耷拉着,她挑着两篮泥土,穿过小学破败的校门。

  “妈妈不会用煤气灶,她想用泥巴砌个灶头烧饭。”女儿说。

  陈老汉今年57岁,双亲健在,已经80多岁。他出事后,两位老人住到了小儿子家。

  听到记者来采访,陈老汉的母亲颤巍巍地走过来,拉着记者的手,一个劲儿地唠叨,“从来没听说过拆自己家的房子也要坐牢的,我们真的是没法住了才拆的。”边说边落眼泪。

  陈老汉的老伴和女儿也在一旁抹泪,老父亲则一直呆呆地站在旁边,望着老房子的废墟叹气。

  儿子要娶媳妇,全家举债建新房

  陈老汉是土生土长的芝堰人。从他出生,就一直住在这幢老房子里。那是一间有200多年历史的清代木结构建筑,上下两层,占地面积80多平方米。

  老房子因为年久失修,经常漏雨。常常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每次台风或是暴雨,一家人就心惊胆颤,家里能用来盛接雨水的器具全都放在各个“危险区域”,即使如此,脸盆、水桶一会儿就满了。

  大雨过后,就得请人修补屋顶,但等到下一次下雨,屋顶又漏了。

  老屋漏雨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甚至吃饭上厕所都要打着伞,半夜下大雨,雨水落在脸上会把人惊醒。对此,陈老汉一家都已习以为常。

  几年前,因为虫蛀严重,邻居家的楼梯塌了。陈老汉担心自家房子,这成了他的一块心病。他一直想建新房,却怎么也凑不齐钱。

  儿子小陈今年27岁,大学毕业后在杭州工作。有次,儿子对父母说,“杭州房价太高了,我想回兰溪。可我们家住着这样的房子,我都不好意思把女朋友带回来。”

  陈老汉一听,更急了。他担心,因为房子,儿子连媳妇也讨不到。左思右想,两口子一合计,终于下定决心,把老房子拆了。他们东拼西凑借来十来万元,等老房子拆掉,就动工建新房子。

  不顾劝阻执意拆房,老汉一去不回

  11月初,村里人都听说陈老汉家要造新房子了。

  村主任把陈老汉叫去谈话,告诉他房子是文物,不能拆。“我跟他说不能拆房。但是他说,我们村今年已经拆了10来家了,他觉得自己家也没事。”村主任说。

  11月2日,陈老汉请来工人,开始拆房子。闻讯赶来的村干部、镇政府及文化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赶了过来,试图阻止拆房的行为。

  “当时房子已经拆了一半,只剩下几面墙壁。要是中途停下来,这些墙倒下来,压到人怎么办?而且,别人家拆房的时候,也有人来阻拦过,但是他们的新房子最后还是造起来了,不也没事?”陈老汉的女儿说。

  11月9日,村主任找到陈老汉,让他带上户口本等资料到镇政府去一趟。陈老汉对村主任说:“我不太会讲话,你跟我一起去吧。”村主任答应了。

  但是,村主任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有这么严重。当天,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回到了村里,而陈老汉则被公安带走。

  “我如果知道要抓他,我也不会陪他一起去了。现在,他80多岁的娘每天来找我要儿子,说人是我带走的,要我负责带回来。可我能怎么办呢?”村主任无奈地说。

  涉嫌故意损毁文物,被批准逮捕

  11月23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陈老汉被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看守所里,黑黑瘦瘦的陈老汉头发已经花白,看上去很憔悴。一见到检察官,陈老汉就忍不住哭了,“我真的不知道有这么严重,我看到他们(邻居)拆了没事我才拆的。”

  承办案件的袁检察官告诉记者:“他真的是老实巴交的,也没什么法律意识,悔罪态度也很好。”

  那么,为什么同村其他人拆房没事,而陈老汉却要被批捕呢?

  今年七月,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堰村建筑群保护工作宣传资料》,里面列出了63户文物建筑列表,而陈老汉家就在其中。

  “其他人是有拆的,但是要么不在这些重点保护的范围内,要么是在七月份规定出台前拆的。我也不知道这次会这么严重,他家出事以后,我赶紧把资料都印发给了村民。”村主任说。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管文物的孔副局长。

  “芝堰村是个古村落,芝堰村建筑群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们几年前就开始宣传要好好保护。”孔副局长告诉记者。但当记者问到,今年七月出台的那份规定,是否通知到村民?他表示自己不在办公室,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前,如果受保护的房子坏掉,都是居住在此的村民自己掏钱维修。而有条件的村民,则另外择地建新房。而陈老汉在拆房前,新的宅基地并未批下来。作为全国文保点,政府是否有专门的维修经费?村民如想改善居住条件,应该怎么办?是否有正常的途径?这些问题,我们在昨天的采访中没有得到答案。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相关链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堰建筑群

  芝堰建筑群位于兰溪西北部,建筑物跨越明朝至民国时期,以古街道为中轴线,在东西140米、南北200米范围内,分布明、清建筑数十座,分为宗祠厅堂和民居两大类。

  其古建筑或有家谱记载,或有匾额、题刻,相对建造年代可考,建筑时代演变清晰。村内明初到民国晚期的数十座建筑,构成古建筑断代的标尺,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建筑群布局开合有度,马头墙高低错落,景观优美,至今保存完整,构成了一个变化丰富而统一的整体。2006年6月2日,兰溪市芝堰村建筑群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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