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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流中插广告者屡禁不止 名片或致车门锈蚀(图)

来源:青岛日报-- 2012-11-23 06:19:24 字号:TT

    网友支招 应多头齐抓共管

    针对交通路口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是违法的,一经发现除了要没收小广告外,还要对当事人依法处理。但这类名片式印刷品广告都属于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有规定,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的行为属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工商部门有规定,像 “代开发票”这样的广告属于普通印刷品广告,对于此类小广告,并不需要进行前置审批,工商部门只进行事后监管。如果是涉及广告发放形式,那应该属城管执法部门管理。他认为,乱塞小广告的情况应由城管执法部门来管。

    “这一现象多年存在,还是打击的力度不够。”网友“大头”建言,这不是靠一个职能部门可以管理的,应该多部门联合执法。

    网友“一万年”说,应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这样的事情屡禁不止,值得深思。只有通过重视民众的利益诉求,建立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抓好日常管理,并为之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记者了解到,如果此类广告中涉及了办假证、代开发票等违法广告内容的,公安部门可以介入。市公安局有关民警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对发放广告的人进行处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刘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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