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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如何消毒出监管新规 9种情形不合格(图)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0-06-10 13:10:17 字号:TT

  执法人员查处的一家消毒公司的粗洗间内一地食物残渣,生产包装环境恶劣。

    近日,卫生部、工商总局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局联手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6月9日,市卫生监督局首次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市民平时就餐时使用的一元钱消毒餐具有些竟然是在黑作坊中清洗的 ,那里连最基本的消毒设施都没有。对此,卫生监督部门已立案处理。

    ■政策

    一元消毒餐具单位有了管家

    “消毒餐具一直处于监管空白,没有哪个部门对其卫生情况进行监管。”市卫生监督局稽查科主任亓蓉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本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断涌现,这一新兴行业给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了方便,尤其是为部分餐具消毒不规范的小型餐饮单位解决了餐具消毒困境和难题,但是由于国家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没有设定卫生许可证审批程序,多年来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管一直缺乏直接的法规依据。

    “现在消毒餐具的单位有管家了。”亓蓉告诉记者,3月份,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5月下旬卫生部又制定下发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给卫生、工商、食药部门规范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提供了法律依据。

    ■细则

    有九种情形之一就不合格

    各部门同时也明确了分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只要有九种情形之一就是不合格。”亓蓉向记者介绍说,根据卫生部的要求,他们对地方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通报的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今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建于居民楼内的;与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距离小于30米;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消毒工艺流程未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设置的;生产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消毒后的餐饮具不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使用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未提供餐饮具批次出厂检验报告的,以及不符合其他卫生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都将列为不合格。

    ■投诉

    发现问题可打电话举报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通知》和《规范(试行)》规定,对工商行政部门通报的获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亓蓉介绍说,经过前期摸底,本市这种餐饮具消毒单位有三四十家,今后他们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卫生监测,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

    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还将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日常卫生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核发营业执照等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空白,切实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的监管力度,以保障餐饮消费者的就餐安全和合法权益。

    另外,消费者如果发现问题也可以拨打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电话85788111进行投诉举报。 文/图 记者 韦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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