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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网谈居民住房保障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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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30 17:42:00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1月30日讯 今天下午,《民生在线》栏目特别邀请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陈培新做客新闻网,就市民们关心的土地管理、房产管理、住房保障、地质矿产管理、测绘管理以及物业管理问题和网友们进行了在线的交流。线上网谈人数高达78281人,网友提问400余帖。网谈气氛非常热烈。

》》》点击进入网谈视频

    以下为本次网谈实录:

    开场语: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与《民生在线》栏目。本期《民生在线》特别邀请了来自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陈培新局长做客新闻网,和广大网友朋友们就就市民们关心的土地管理、房产管理、住房保障、地质矿产管理、测绘管理以及物业管理等问题和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各位网友广泛参与。

    陈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新闻网,从我们之前发布网谈预告一直到现在,我们看到很多网友都很关心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同时也对小区物业管理等一些问题非常关注,今天我们也将就这一系列的问题和咱们广大网友朋友们一起交流一下,首先请您和咱们的网民朋友们问候一下吧。

    陈培新 各位网友,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有机会与广大市民和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也很感谢青岛新闻网提供这样一个沟通平台。我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土地、地矿、房屋、物业和测绘管理的职能部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努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积极主动为民服务,协调多个部门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产权;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办事窗口、实施领号实名制、循环发号等措施,打击不法中介占位倒号问题,缓解群众办房产证排长队现象;推行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耕地红线;加大土地供应,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大量建设用地等客观因素,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在这里,我真诚地希望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民生在线栏目,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谢谢。

    诗情画衣 四方滨海欢乐城项目何时招拍挂?

    陈培新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目前已经完成项目招拍挂工作,青岛市城投集团已经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将建造一千套保障性住房。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建设。

    留言板 随着岛城的旧城改造规模的不断扩大,许多拆迁安置工程已进入回迁阶段,我想请教陈局长,对安置所剩的房屋按规定如何处置?可否由安置办直接对外出售?如果可以应按啥性质(经济适用房还是一般商品房?)如果不可以,那应该通过何途径合法购买?

    陈培新 这位网友,您所提的问题,我们已经进行了研究,并与市建委、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进行了沟通,您的问题属于房屋拆迁的问题,建议您向市建委、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咨询,如果需要,我局将给您提供必要的帮助。联系电话:82663261 王宁

    喜欢清静 局长你好,我们的房屋属军产房,按有关规定已出售给个人,青岛市房地产管理局已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想咨询一下,我们何时才能办房地产权证书?还需要什么手续?盼能回复,谢谢。

    陈培新 请您持房屋所有权证到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土地登记信息,如不属于部队禁止办理土地登记范围,可随时申请办理房地合一登记手续。联系电话:82661878,联系人:周永生

    留言板 我是这个小区的住户,小区里面在建筑规划之外另外开出了10套地下室,我们小区的居民找了很多政府机关,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但从物业我们得到的消息是,小区这10套违规的地下室现在都已出售,而且物业人员说,刚开始地下室卖23万,我们找了以后,他们公司(物业是前期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子公司)花了百拾万,就把所有的事都搞定了,现在地下室卖30万,花的钱都由买地下室的人分担了.

    请问人民公仆,你能告诉我们,物业说的话是真的吗?

    还有,这个小区是政府第一个对外公开发售的普通商品房,居民先交钱后住房,如果这个小区的房子是由居民的费用建造的,那么所建商品是不是所有权不归开发商或者物业,而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不是,产区归开发商,那么,国土资源局能不能让开发单位出具他们开发这10套地下室的规划与建造成本.

    陈培新 你好,瑞纳嘉兴小区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2007年7月投入使用,你反应的开发建设单位违规建设的问题,建议小区业主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直接向所在区的城管执法部门予以举报,如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应当予以查处。

    留言板 局长您好:请问崂山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何少于70年?只有50年,50年后我们的住房怎样处理?我看签订的购房合同上讲,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单位可以续租,但50年后开发商倒闭或者消失了怎么办?可以预见50年后的房价将是一个恐怖的数字,如果到时候政府收回我们的房屋,所造成的民生问题政府现在有所考虑吗?

    陈培新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住宅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各级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内确定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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