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具体贯彻实施的办法和细则;会同和协调有关部门制订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实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负责二孩生育证审批和绝育吻合手术、计划生育药具经营、计划内怀孕终止妊娠、因症取环许可等手续的核准,严把生育政策关: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等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市人口发展战略,执行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编制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研究: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统计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工作。
3、负责拟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能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协调组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向市委、市政府提报奖惩建议。
4、制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性、群众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负责对市、乡镇、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系列化服务;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性别结构和母婴保健等工作;负责避孕药具计划供应和药具市场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
7、编制和提报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计划;负责计划外生育费、二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计划生育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基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到位情况。
8、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制订全市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积极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发展经济、少生快富。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6163690
办公地址:珠海路东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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