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全市外经贸工作综合协调服务部门、专业招商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订本市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具体政策、意见和办法,编制对外经济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协调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综合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事宜;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全市扩大利用外资提供正确导向;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合同、章程的审批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
3、协调管理全市外贸进出口业务。制订全市外贸进出口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加强指导,研究并组织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和科技兴贸战略;研究和推广新的国际贸易方式,申报本市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审核出口商品贴息;管理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上级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加工贸易的审批和管理;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出口和国际招标,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限制、禁止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再出口业务,管理全市机电产品的进出口工作;组织市内企业参加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等贸易促进活动,以及出国办展等工作。
4、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负责向外商投资企业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外经贸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解决外商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建立与外商联系沟通制度,全方位开展对外商的服务工作,为外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升全市对外开放的品牌形象。
5、负责建立和发展本市与国外地方政府间的双边及多边经贸关系,多方拓展国际经贸合作,促进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经贸交往;办理对外经贸方面临时出国申报审批手续,负责全市对外经贸活动的联络及重要团组、重点客户的接待。
6、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外经贸行业专业人才进行培训。
7、承担专业招商任务。
8、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胶南市行政办公中心5楼西侧
常用联系方式:(0532)5161802、5161803(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