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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万元封口费牵出盗窃大案 员工监守自盗涉案200万

来源:青岛晚报-- 2013-02-26 13:57:13 字号:TT

  去年8月份,高新区某铝业公司内的成品铝块不翼而飞,正在调查时公司的叉车工主动到公司主管那里“自首”。经过询问得知,刘某盗窃公司内的成品铝块,还收取了公司内另外一个内盗团伙的一万元“封口费”。警方打掉了七人盗窃团伙,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昨日,高新区公安分局通报了这起企业内盗案件。

  员工自首供出重要线索

  “报告领导,我偷了公司材料库的成品铝块,我主动退赔。 ”2012年8月15日上午,高新区某铝业公司的叉车工刘某走进了公司材料主管的办公室,交代自己的错误。原来,公司材料主管发现两块带有编号的成品铝块不翼而飞,而经过公司内部调查发现,负责装货的叉车工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司还没开始下一步调查,刘某就主动来“自首”了。该主管立即向公司上级汇报,公司高层获悉此情后,立即向高新区分局报警,并派专人带刘某到分局投案。当办案民警问其犯罪动机时,刘某交代了一件事情:“端午节那天,我偶然看到一名叉车同行于某在加班,便随口说了句玩笑话:你是不是在弄点儿废品换钱花啊?结果不到1小时,就有陌生人送了我1万块钱,让我对此事保密,我当时就知道他们是偷铝往外卖的,所以我也开始干了……”

  万元封口费牵出内盗团伙

  “万元封口费? ”听完案情汇报,专案组判断送这一万元钱的人肯定也是涉案人员,而且牵涉的案件一定不简单,极有可能是内外勾结的团伙大案。分局立刻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民警调取了公司近几个月的值班记录和出货凭证,先控制住叉车工于某,通过对他的审讯得知,真正的主案人员是已经离职的仓库保管员刘某鹏和王某龙。民警了解到,刘某鹏和王某龙在2012年3月和4月份担任公司仓库保管员,两人买通了门卫苟某、称重工邱某、叉车工于某,形成了盗销一条龙流水线。

  通过调查,民警逐渐摸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也初步确定了内盗团伙的成员。去年9月20日,迫于压力,团伙主犯王某龙投案,案件获得重大突破。王某龙供述,自己盗窃出来的铝块都出售到棘洪滩某废品收购站,9月26日,民警将废品收购站老板刘某某抓获归案。

  内盗“一条龙”畅通无阻

  经过审讯得知,刘某鹏最初在2012年3月份发现了公司管理的漏洞,利用职务之便偷偷签了一张两吨废铝的出厂证明,随后他找到同事王某龙合伙盗窃。他们又找来单位门卫苟某、叉车工于某、称重工邱某喝酒聊天,趁大家喝酒尽兴时,刘某鹏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王某龙找到了棘洪滩一家废品收购站老板刘某某,说自己手里有一些铝块下脚料出售,刘某某一听数量巨大,感觉很有可能是赃物,于是给出了一万元一吨的回收价。找到了销赃的地方,几人第一次作案就获利三万多元,尝到了甜头后更加明目张胆,只要安排到一个班就开始实施盗窃,从进厂门、称重、搬货、出货单到出门,一路畅通无阻。去年6月23日几人正在作案时,于某装货被刘某看到,刘某的一句玩笑话吓得于某出了一身冷汗,以为自己的盗窃行为被人发现。于某找来其他几人一商量,决定给刘某送去一万元的“封口费”。

  警方赴河北抓获主犯

  截至2012年9月底,除了主犯刘某鹏外,其他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而刘某鹏则在辞职后销声匿迹。民警了解到,刘某鹏在老家结了婚,而且孩子刚刚出生不久,应该还在老家。去年10月17日,专案组民警赶往河北张家口市,将刘某鹏抓获。

  经突审,刘某鹏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讯得知,刘某鹏作案十余起,非法获利高达70多万元。该团伙结伙作案14起,盗窃废铝箔打包块150余吨,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记者 张勃 通讯员 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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